馬薩諸塞州NATICK郡,2008年12月5日——今日康耐視公司(納斯達克:CGNX)宣布公司董事會已經采用了一項股東權益保護計劃。康耐視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Robert J. Shillman博士說道,“董事會認為股東權益保護計劃提高了保護股東權益的能力,并確保在發生強制性收購行為時股東們受到公平對待。該方案計劃用以給董事會足夠的時間考慮任何及各種可能的替代方案。董事會認為這是在保護公司所有股東的權益?!?/P>
與采用的股東權益保護計劃相關的是,董事會宣布了紅利計劃,向自2008年12月5日止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就康耐視已發行的每股普通股配發優先股購買權。最初,這些權利是不可實行的,并與康耐視普通股的股份一起進行交易。根據該股東權益保護計劃,如果某個人通過收購15%或超過15%的康耐視普通股股票,而成為一名“收購人”,或開始收購股權行動而最終該人持有15%或以上的康耐視普通股股票,則該等權利通常將成為可實行的。如果某個人成為一名“收購人”,則每個權利持有者(除該收購人外)將有權以隨后當時的預購股票價格購買同等數目的優先股股份,相當于價值為該權益預購康耐視普通股票價格的兩倍。如果在發生任何該類事件后,康耐視公司被合并或被其它商業聯合交易收購,每個權利持有者將有權以隨后當時的預購股票價格,購買收購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價值為該權益預購股票價格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