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場化為導向的價格改革正在中國再次闖關。與1988年的情勢不同,這次的修改重點放在了中國“以用計劃經濟手段管理時間最長,政府管制最強”的資源領域。
2005年底,中國國家發改委提高了天然氣的出廠價格。而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以下簡稱煤炭銜接會)于2006年1月1日在濟南正式召開,會期十天。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歐新黔指出,今年在保持電煤價格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取消發改委2004年底出臺的電煤價格臨時性干預措施,在政府監控條件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電煤價格。這標志著電煤告別了實施了13年的價格“雙軌制”。
價格改革的重新上路,一方面,其原因在于中國政府希望以此打造節約型社會,改變高能耗、高污染的增長模式,而政策出臺的“窗口時間”則是在目前CPI處在一個溫和水平線上,這樣不致引發劇烈的通貨膨脹。另一方面,資源價格的改革也是發生在中國對市場化取向的改革再次引發爭論的敏感時期。
而早前的關于醫療體制改革,就在主管部門與輿論中引起了是否繼續市場化的激烈爭論;教育改革也同樣面臨著類似爭議。盡管醫療、教育是否繼續產業化、市場化改革還有待觀察,但發改委作為國家制定產業政策和改革的綜合部門,在2006年力推資源價格的市場化改革同樣引人關注。在1980年代十分活躍的國家體改委現在就并設在國家發改委,所以,在人們重提“改革年”時,冀望發改委有大動作。
這次發改委的市場化導向的改革,同樣又免不了一場爭論。到底誰是這場改革的受害者?在資源的擇礦權、采礦權被三大國有能源巨頭高度壟斷,是否讓更多的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參與競爭?同樣這樣一場波及民眾的改革能否平穩推進避免社會問題出現?更深層次的疑問還在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都是海外上市的公眾公司,資源價格改革帶來的價格上漲收益是否是“肥水流入外人田”,肥了海外投資者?
居壟斷地位的三大國有能源巨頭如何既作為公眾公司對投資者股東負責,又能作為中國資源能源的經營者,在享受政策紅利和制度福利后,負起對中國用戶的能源安全屏障的責任。
在這輪改革中,發改委的“歸位”同樣引人關注。對于天然氣價格的調整,發改委自身定位是“監管者”;而在發改委淡出的“煤電之爭”中,發改委預設的前提是“在政府監控下”。
其實,考驗一場改革的取向,最根本的導向指標是政府行為的干預方式和程度。這次發改委力推的資源價格改革、發改委沒有退出只是淡出,因為資源能源供應具有公用事業屬性,進入壁壘較高,在上游存在完全壟斷型的市場結構,產品供應的民生敏感度相當高,所以政府不能完全脫身不管,同時,任何一次價格的調整和改革又是利益關系的重新安排,作為政府部門,又千萬不能置身利益的爭搶和具體的博弈過程,只能讓位市場,讓自己成為程序正義的監管者和結果導向的協調者。
更深層次的意義還在于,中國資源利用率的提高及增長方式的轉變動力,只能是通過市場機制來完成,而不是通過政府的號召和文件。中國能源占用的比重70%以上是企業用戶,所以全民節約的主體突破首先應是企業,所以,觀察這場改革的結果更重要的是政策的魔杖是否靈敏的反映在企業主體的導航系統上,讓企業成為節約的主體也是輿論和媒體值得形成共識的。
信息來源:慧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