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能源法》或將著力解決中國能源結構與環境保護的關系。目前該法討論稿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11日獲悉,應對氣候變化或將作為法律規范,成為《能源法》的內容之一。
11月10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和中國-歐盟能源和交通總司共同舉辦的能源法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召開,國務院法制辦就中國《能源法》討論稿征求中外專家意見。昨天,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 《能源法》起草組成員、剛剛下會的能源專家吳鐘湖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自中國和歐盟的能源經濟、能源法律專家,能源企業管理層人士共六七十人參加了研討。
隨著《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簽訂,中國在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等方面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今年通過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中,就曾提到“全國人大要考慮制定一個專門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能源法》或將率先以法律條文形式,用法律規范應對氣候變化問題。
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礦產資源法、電力法、煤炭法、節約資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關能源的重要法律已相繼出臺,但現行能源法律法規主要以專業性單行能源法規為主。吳鐘湖表示,包括能源戰略、能源安全、能源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等,存在各領域單行法無法有效解決的問題,因而需要一部能協調整個能源法體系與外部法律體系的關系的法律。
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司司長趙曉光表示,相對于有關單行能源立法,這部綜合型的能源法將著重規定能源領域帶有共性的問題,包括能源戰略、能源發展規劃、能源行業管理、能源結構優化、能源節約、能源環境保護、可再生能源的促進以及能源儲備和應急等方面的內容。
有關人士透露,該法由于涉及多方面利益、仍處于反復討論和聽取意見過程中,《能源法》何時出臺仍無明確時間表,恐在今年正式頒布實施可能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