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由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委托的“中國能源法體系框架研究”課題組各分課題組日前已經完成了10多萬字的報告初稿,關于能源法制定的各分課題組正在就一些重要問題做進一步論證,2月底前提出報告完成稿初稿,3月底匯報課題初步成果。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及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日前在北京召開了“中國能源法體系框架研究”課題組第三次會議。會議確定構建能源法體系應按“抓龍頭、補空白、修現行、快配套”的思路,體現以下原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原則;能源與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原則;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供應和優質能源的原則;立足國情,借鑒國際,有所創新原則等。
會議同時總結認為,我國能源發展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有諸多方面原因,但與我國能源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不完備有密切關系;我國能源法體系建設已經取得重大成績,體系雛形基本形成,但還缺少能源基本法、石油天然氣法、原子能法等主要的組成部分,能源法體系在結構、內容和協調等方面存在缺陷。
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巡視員吳吟指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解決市場失靈問題,需要更多地利用法律法規。我國能源立法框架體系設計非常重要,課題組在研究時要注意做到現實與長遠相結合、世界普遍性與我國特殊性相結合,可操作性和可延伸性相結合,框架體系的研究也要與我國能源法的起草工作相銜接。
信息來源:石油科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