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很顯然,低碳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個突破口,至少可以帶來三個方面的變化:
第一個變化,部分產能過剩的行業將受到抑制。我國政府已經宣布,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樣的一個減碳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將納入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而這樣的一個目標,無論是與美國的“減少17%”相比較,還是與印度的“減少20%~25%”相比較,減碳的力度之大,是顯而易見的。就我國自己的情況來看,“十一五”規劃提出了節能減排20%的目標,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已經完成了13%。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后一年,節能減排的任務之重,是不言而喻的。把低碳作為轉型的一個突破口,這既意味著,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和產能嚴重過剩的現象,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這也意味著,長期以來主要依靠物質投入、外延擴張的傳統經濟發展方式,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第二個變化,新興產業將成為2010年的投資主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需要重新平衡投資、出口和消費三者之間的關系。就投資而言,著力點不在盲目追求GDP更高的增速,而在下更大功夫推動經濟結構調整,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發展的可持續性。我國政府已經宣布,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等行動,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而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主要還是依賴煤炭、石油、天然氣和火電等排放二氧化碳的化石能源。很顯然,把低碳作為轉型的一個突破口,有利于推動能源結構調整。
當前,我國新興能源產業的發展主要集中在四大領域:一是以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廣泛應用;二是煤、油、氣等傳統能源向清潔能源轉化升級;三是先進核能進入新一輪發展熱潮;四是在交通領域,清潔動力推進電動汽車成為新的發展重點。根據有關規劃,我國已將新興能源2020年的發電占比確定為15%,其中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在2011年、2020年分別達200萬千瓦和2000萬千瓦;核電2011年、2020年的發展目標分別為1200萬千瓦、8600萬千瓦;風電分別2011年、2020年的發展目標為3500萬千瓦、1.5億千瓦。
這就意味著,我國的新興能源產業將迎來一個重要的發展機遇。最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三次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座談會,對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動汽車、新材料、新醫藥、生物育種和信息產業等產業進行廣泛的討論,最終形成“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第三個變化,資源稅和環境稅將適時推出。盡管現行稅收制度的若干稅種有諸多鼓勵引導環保行為、鼓勵環保產業發展和限制污染行為的政策規定,但這與發達國家較為完善的環境稅收制度還有較大差距。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環境保護的稅收立法。很明顯,把低碳作為轉型的一個突破口,2010年是適時推出資源稅和環境稅的好時機。有專家還建議,針對污染排放和生態破壞行為,開征專門的稅種,同時對“兩高一資”產品征稅,提高稅收在資源能源價格中的比重。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開展低碳經濟試點。低碳經濟覆蓋面廣,涉及工業、農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公共設施和家庭生活等很多領域,涵蓋能源、材料、裝備、日用消費品等很多產業鏈。把低碳作為轉型的突破口,無疑是一次至關重要的戰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