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獲悉,為了應對我國電力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國家電監會將采取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等六大措施確保2006年電力安全生產。
國家電監會在六項措施中強調,要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努力減少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同時,進一步夯實電力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電力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進一步加強廠網協調與配合,共同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繼續做好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保證大壩安全;繼續加強信息報送工作,保障電力安全信息的準確及時和通暢。
而此前國家電監會在對2006年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目標中也強調,要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今年電力生產工作的首位,切實維護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建立健全電力應急機制,防止和杜絕人身傷亡、電網大面積停電、主設備嚴重損壞、電廠垮壩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國家電監會同時在對電網企業和供電企業工作要求中明確,電網企業要認真做好負荷預測、加強電力調度管理,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發電企業要認真做好設備的檢修和維護工作,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確保發電機組的安全可靠運行。供電企業要進一步加強需求側的管理,提高優質服務水平,確保安全可靠供電。
信息來源:中國工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