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近期發布的有關機床工具進出口政策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從2008年10月起我國政府發布了一系列支持經濟發展的政策。其中有關機床工具進出口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四項:
1.出口退稅政策2008年10月起,我國政府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貿易形勢,多次調整出口退稅率,涉及機床工具行業先后有四次,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共有98種。第一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10月21日發文通知,從2008年11月1日起,提高金屬加工用硬質合金制的刀及刀片出口退稅率,由5%提高到11%。第二次,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11月17日發布通知,從2008年12月1日起提高45種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主要有:金屬加工用工具,拉床、插床、牛頭刨床和切割機,16種非金屬加工機床,以及冷拔管機,8種工件夾具,機床零附件等。第三次,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12月29日發布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8種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主要有:拉床、插床、牛頭刨床、切割機、龍門刨床、其他刨床和機床。第四次,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6月3日發布通知,從6月1日起提高44種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主要有:牛頭刨床、插床、拉床,冷拔管機,拔絲機,滾壓成形機床,各種非金屬加工機床;鍛壓或沖壓工具、鏜孔或鉸孔工具、車削工具、可互換工具、金屬加工用硬質合金制的刀及刀片;機床用零附件、工件夾具和工具夾具等。目前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總體情況是:(1)金屬加工機床(包括滾壓成形機床),非金屬加工機床(包括石料、玻璃、木材、硬橡膠等硬質材料加工機床),鑄造設備,出口退稅率都是17%。(2)上述各類機床的零件、附件,工夾具,分度頭及專門用于機床的附件,出口退稅率都是15%。(3)各種加工工具(包括鍛壓、沖壓、鉆孔、鏜孔、鉸孔、銑削和車削等),出口退稅率都是13%。(4)磨具、磨料(包括砂布、砂紙),帶鋸片,出口退稅率都是5%。
2.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稅收政策2009年8月20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海關總署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2008年3月26日發布的進口稅收政策為實施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為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其中包括12種大型、精密、高速數控機床,數控裝置和6種關鍵功能部件。《通知》規定,取消相應整機和成套設備的進口免稅政策。《通知》還規定,享受本規定稅收優惠政策的制造企業要進行資格認定,每年3月1~31日,通過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請文件,并抄送當地海關和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經核定后,工業和信息化部應在每年5月10日前將企業資格認定及相關因素核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享受年度優惠政策的企業名單及免稅進口額度清單。享受免稅進口的12種大型、精密、高速數控機床,數控裝置和6種關鍵功能部件的情況如下:(1)加工中心①立式加工中心:工作臺尺寸≥1200mm×800mm,快速移動≥40m/min,重復定位精度≤0.004mm。②臥式加工中心:工作臺尺寸≥800mm×800mm,快速移動≥40m/min,重復定位精度≤0.004mm(要求條件:五軸聯動或其他條件三選二)。享受免稅進口的零部件是:直驅電動機轉臺、自動換刀裝置、電主軸、蓄能器、液壓缸、主軸拉刀機構、液壓泵、機內刀具檢測裝置、機內工件檢測裝置和導軌防護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