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轉發各省區市、部委的《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指出,目前我國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風電設備、電解鋁、造船、大豆壓榨等行業的產能過剩矛盾十分突出,為鞏固和發展當前經濟企穩向好的勢頭,加快推動結構調整,引導新興產業有序發展,必須盡快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以實現產業的良性發展。
《意見》對上述產業提出了具體的政策導向。
對鋼鐵業,《意見》提出,要充分利用當前市場倒逼機制,在減少或不增加產能的前提下,通過淘汰落后、聯合重組和城市鋼廠搬遷,加快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推動鋼鐵工業實現由大到強的轉變。不再核準和支持單純新建、擴建產能的鋼鐵項目。
對水泥行業,《意見》指出,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各省(區、市)必須盡快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
在平板玻璃行業,對現有在建項目和未開工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對所有擬建的玻璃項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備案。各省(區、市)要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產能時間表。
在煤化工行業,《意見》要求,今后三年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08年修訂)》和《電石行業準入條件(2007年修訂)》的焦化、電石項目。
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較高的地區新建多晶硅項目,到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
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風電設備整機制造廠,今后將重點支持自主研發2.5兆瓦及以上風電整機和軸承、控制系統等關鍵零部件及產業化示范,完善質量控制體系。
此外,今后三年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擴建電解鋁項目,不再受理新建船塢、船臺項目的申請,暫停審批現有造船企業船塢、船臺的擴建項目。
為實現以上目標,《意見》提出,今后將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環境監管,并實行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已發放貸款的要采取適當方式予以糾正,同時也不得通過企業債等方式融資。
《意見》還要求地方政府把好土地關、環保關、信貸關,積極促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的轉變,對違反國家土地、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策規定,工作嚴重失職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行為要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