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會議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投資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對于豐富和充實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一攬子計劃,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和活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繼續堅持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解決民間投資準入難的問題,深化傳統壟斷行業和領域改革開放,規范投資準入門檻設置,明確界定政府投資范圍,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的重要補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會議確定了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通過推進體制改革、健全收費補償機制、實行政府補貼和政府采購、給予信貸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電信能源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國防科技工業、保障性住房建設等領域,興辦金融機構,投資商貿流通產業,參與發展文化、教育、體育、醫療、社會福利事業。
二是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和技術攻關,幫助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開發中心,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三是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進一步壯大實力。
四是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加強服務和指導,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間投資發展的法規政策規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產品和服務進入政府采購目錄。在放開市場準入的同時,切實加強監管。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切實將鼓勵、支持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會議認為,為保護臭氧層和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更好地履行國際義務,節約能源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必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草案)》。草案明確了國家管理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目標任務,建立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總量控制和配額管理制度,規定了違法生產、使用和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