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計委)、經貿委(經委),計劃單列企業集團:
為滿足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需要,提高我國重大成套技術裝備設計制造水平,增強我國裝備制造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保障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重大產業技術開發專項規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的安排原則
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以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為依托,以解決國民經濟發展急需、提升我國裝備制造業水平為目的。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的組織與實施要堅持市場機制與政府組織協調相結合;堅持重點突破與應用導向相結合;堅持自主創新與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
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內容
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重大建設工程的需要,重點組織開展以下10項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集中研制一批重大技術裝備,攻克一批共性、關鍵制造技術,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專項內容包括:
1.三峽工程配套裝備研制;
2.直流輸電成套設備;
3.超超臨界火力機組成套設備;
4.大型空冷火電機組成套設備;
5.大型抽水蓄能機組成套設備;
6.重型燃氣輪機聯合循環發電技術及成套裝備;
7.高新優船舶及配套設備;
8.鐵路現代化成套裝備;
9.年產600萬噸綜采成套裝備;
10.百萬千瓦級核電站成套設備
三、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的組織方式
(一)根據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的內容,明確相應的項目主持單位和依托單位,并請國務院相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計委、經貿委、經委),計劃單列企業集團按實施研制項目的要求,積極配合做好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的組織準備工作。
(二)研制專項項目將依托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整合裝備制造優勢力量,協作研制開發,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委托有資格的中介機構或組織專家組評審,擇優支持。
(三)研制項目承擔單位應具有較強的裝備研制能力和承擔項目所需的經濟實力。
(四)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專項的項目申報工作,將根據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進展情況和專項的前期準備工作另行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