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再制造產品認定實施指南》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再制造產品認定實施指南》的通知
工信廳節〔2010〕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加強再制造產品認定管理,明確認定要求,規范認定程序,按照《關于印發〈再制造產品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節[2010]303號)要求,我部組織編制了《再制造產品認定實施指南》(以下簡稱《實施指南》)?,F印發你們并就認定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企業根據《再制造產品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和《實施指南》要求,提出認定申請,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始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后上報。
二、為穩妥推進再制造產品認定工作,認定工作啟動初期,優先受理再制造試點企業的認定申請。首批認定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2010年10月29日。
圖 再制造產品標志樣式及尺寸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曹 妍 王孝洋
電 話:010-66013058 68205357
傳 真:010-68205337 郵 箱:jns@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100804)
附件:再制造產品認定實施指南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相關報道: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單位再制造試點實施方案的批復
工信部節函[2010]480號
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公司:
你們報來的有關單位再制造試點實施方案收悉。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機電產品再制造試點單位名單(第一批)〉和〈機電產品再制造試點工作要求〉的通知》(工信部節[2009]663號)要求,我部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了認真評審。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單位再制造試點實施方案(名單見附件)。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協調,跟蹤試點工作進展。積極推動出臺扶持再制造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加大對試點企業重點建設項目支持力度。指導試點單位抓緊開展技術改造項目前期工作,將相關項目優先納入技術改造渠道予以支持。實施中要加強試點經驗總結和交流,積極研究試點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機電產品再制造試點工作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和發展規劃,認真抓好方案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要加強試點工作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健全再制造試點工作組織管理體系。要發揮比較優勢,突出自身特色,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加快舊件逆向物流體系建設,努力提升再制造管理水平。各試點單位應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別將上半年和年度再制造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通過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報我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四、其他試點單位的評審意見另行通知。
此復。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再制造試點實施方案批復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