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和國家電監局公布了新一輪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
按照方案,此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范圍為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運行維護費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費用,以及對納入補貼范圍內的秸稈直燃發電項目,2010年1-6月份繼續按上網電量給予臨時電價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1元。
從方案公布的附表來看,此次列入補貼范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包括風力、生物質能、太陽能三類共計536個發電項目,比2009年下半年增加了153個項目;納入農林生物質發電電價補貼的項目為69項,比2009下半年增加8項。在電價附加資金調配方面,繼續通過配額交易方式實現,不足部分通過2010年全年征收的附加資金預支。統計顯示,本次配額交易規模超過43億元,內蒙古、吉林、遼寧、甘肅、寧夏等省電力公司為主要的配額賣方,廣東、江蘇、浙江、河南等省電網和電力公司則為主要的配額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