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春天的腳步,水利迎來了改革發展的春天。
新出臺的中央一號文件令全社會更為關注水利。《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對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水利的改革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推出了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新政策和新舉措。與以往相比,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政策和制度上有哪些新的突破?
水利投入機制有新突破
水利部部長陳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央一號文件的這些政策舉措含金量非常高,指向非常明確。
首先,在水利投入機制上有新突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國家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水利資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延長和拓寬水利建設基金,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陳雷分析說,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是一件大事,關系到水利能否又好又快地發展。對于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要抓好這樣幾件事:一是大幅度增加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二是各級政府要建立水利建設資金的投融資平臺,通過一些貼息、扶持、補助措施,充分利用好市場機制,用好各種信貸資金,包括小額貸款,調動農民群眾投資興修水利的積極性。三是對一些城市供水、水電等有一定的水費、電費收入的項目,可以用市場機制,比如搞股份合作制、或者BOT等方式興建。四是在當前冬春農田水利建設中,要用好現有的一事一議、獎補結合、先干后補的政策,盡可能調動群眾投資投勞興修水利工程的積極性。五是有計劃地利用一些外資,比如,進一步治理淮河的新一輪工程中,低洼地的治理就是利用世行貸款進行建設的。六是用好其他優惠政策,比如農機具補貼等。
談到土地出讓收益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陳雷強調,這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含金量最高的一項政策。初步測算,如果這10%能夠落實,按上一年土地出讓收益的總額,可以安排600億元至800億元的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建設,這對于解決水利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具有重要的作用。
關于東部和西部土地出讓收益存在差距的問題,陳雷認為,東部土地價值比較高,土地出讓收益比較多,但是用于水利方面的比較少;西部水利欠賬比較多,但是土地收益又比較少。他說,統籌用好這項資金確實需要認真研究,并需要推出相應的細化政策。到2020年,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的目標一定能夠實現。
水資源管理制度有新突破
陳雷認為,中央一號文件在水資源管理制度上有新突破。針對日趨嚴峻的水資源形勢,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同時,為守住“三條紅線”,制定了一系列剛性要求和硬措施,如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把水資源管理納入縣級以上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體系;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等。
記者前不久在山東等地采訪時,看到很多關于水資源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新鮮事。濰坊的臨朐縣水利局和壽光市水利局前不久達成了供水協議,臨朐將在正常年份時每年向壽光有償供水3000萬立方米,兩個地區之間進行了水權轉讓,這是山東水利部門在探索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過程中作出的一種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