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經貿委),有關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
為做好2011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專項的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引導和扶持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加強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構建有利于實現關鍵技術突破、有利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有利于增強企業發展后勁的自主創新支撐平臺,為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優勢骨干企業奠定基礎。
二、支持重點
重點圍繞國民經濟主要產業領域,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的重要領域,支持優勢骨干企業建設較為系統的研發設施、工程研究試驗設施、系統集成驗證平臺等綜合性基礎設施
三、具體要求
(一)申報條件:2009年被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參加2009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獲得過該專項支持。
(二)主管部門應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專項目標和重點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見附件,報告需由甲級資質的工程設計、咨詢單位編寫),并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等)進行認真核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請主管部門于2011年5月15日前,將審查合格的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件等一式三份報送我委。并試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ndrc.jhgl.org/gczxsb)。請通過注冊獲得網上申報用戶和密碼,具體使用說明見管理系統的用戶手冊(技術支持聯系方式:010-68785576,郵箱為xmgl@mail.jhgl.org)。
(四)此項工作職能屬于省級發展改革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后行文上報我委;此項工作職能屬于省級經信委(經貿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經信委(經貿委)聯合行文報送我委;國務院有關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可直接向我委申報。
(五)在主管部門審核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附件: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