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2011年06月09日02:04 新京報
國務院新聞辦昨日就《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舉行發布會,《規劃》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四類主體功能區,并規定了相應的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開發管制原則。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第一個全國性國土空間開發規劃。
主體功能區規劃將會帶來對官員政績考核的顯著變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徐憲平表示,對不同的主體功能區要實行不同的績效考核評價辦法。
焦點1
四功能區考核各有側重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徐憲平就四類主體功能區的考核原則分別表示,優化開發區域的考核將強化對經濟結構、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科技創新以及對外來人口、公共服務等指標的評價,以優化對經濟增長速度的考核。
對重點開發區域,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還比較強,還有一些發展空間的地區,主要是實行工業化、城鎮化發展水平優先的績效考核評價,綜合考核經濟增長、吸納人口、產業結構、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指標。
對于限制開發區域的兩類中的農產品主產區,主要是強化對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考核,而不是對經濟增長收入的考核。對于另一類重點生態功能區,主要是強化它對于生態功能的保護和對提供生態產品能力的考核。他并解釋,過去認為生態地區不生產產品,但實際上它提供的生態就是一種產品,政府要通過轉移支付來購買。
對于禁止開發的區域,主要是強化對自然文化資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的考核。
徐憲平還介紹:《規劃》明確提出,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各有側重的績效考核評價結果,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訓教育、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如果你不按照主體功能區的要求開發,就會影響到對你的評價。”
焦點2
不同功能區政策差別化
既然全國劃分成不同的功能區,全國統一的政策面對不同的功能區進行實施時,也會采取差別化的方式。
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楊偉民介紹,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確定了“9+1”的政策體系。“9”是財政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土地政策、農業政策、人口政策、民族政策、環境政策、應對氣候變化政策。“1”是績效評價考核。
他表示,上述政策必須是差別化的政策。他舉例,目前的產業政策是按照鼓勵、允許、限制、禁止的目錄,在全國是同一個,未來將是按主體功能區來實行,比如現在在全國是鼓勵的,但是未來可能在確定的優化開發區域當中是鼓勵的,在限制開發區域當中就不一定是鼓勵的項目,也可能變成允許或限制的。
焦點3
自然保護區禁止城鎮化
自然保護區在《規劃》當中被確定為禁止開發區域,是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區域。
楊偉民坦言,過去確定自然保護區等區域的時候,有一些區域并沒有完全明確邊界在哪里。
他透露,要在“十二五”期間給現有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定范圍、定功能,定編制,定經費。并且要在“十二五”期間將現有的禁止開發區域的范圍,包括核心區、緩沖區等,把它的范圍界定,此舉有利于重新準確地進行功能定位、保護對象以及管護人員和管護經費,有利于最終實現禁止開發區域所確定的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