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經委、經貿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企業:
為加快推廣先進節能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十二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16%的約束性指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給予適當支持和獎勵。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我們制定了《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財 政 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節能技術改造△ 資金 管理 通知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