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證券報
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做好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通知提出,抽水蓄能電站要納入電力系統規劃,堅持“廠網分開”、新建抽水蓄能電站必須具有經濟性以及機組設備必須堅持自主化等原則。
通知稱,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應納入整個電力系統的發展規劃統籌考慮,以整體提高電力系統的安全性和經濟性為原則,做好抽水蓄能電站的選點和建設規劃,有序推進各項前期工作,避免簡單為電源項目配套而建設,杜絕單純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上項目、建抽水蓄能電站。
抽水蓄能電站要堅持“廠網分開”的原則。要按照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價市場化形成機制改革的有關規定,原則上由電網經營企業有序開發、全資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運行成本納入電網運行費用;杜絕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或潛在的發電企業)合資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嚴格審核發電企業投資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
通知要求,新規劃、建設的抽水蓄能電站,必須具有經濟性,其效益應體現在整個電力系統經濟性的提高。在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下,不得因建設抽水蓄能電站給電力消費者增加經濟負擔或推動全社會電價上漲。
通知明確,要堅持機組設備自主化的原則。在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以大型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為依托,繼續推進機組設備自主化,著力提高主輔設備的獨立成套設計和制造能力;逐步引入競爭機制,放開機組設備市場。(王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