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將依托國家高新區實施“一個行動、兩項工程”
本報記者 霍鑫報道
《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1年9月12日
日前,科技部發布《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實施方案(試行)》,將組織實施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并啟動科技服務體系試點工作。
該實施方案稱,將以加速技術轉移與科技成果產業化為主線,圍繞提升國家高新區科學發展水平和建設創新型產業集群,通過規劃和政策引導,加強科技服務機構建設,整合科技服務資源,提升科技服務機構能力,加強與產業互動,培育科技服務新興業態,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務體系,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
這是繼今年7月《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實施方案(試行)》發布以后,科技部發布的又一項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其環境建設的具體措施。
7月初,幾乎與《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同步,科技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火炬工作,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首次用‘火炬工作’替代以往‘火炬計劃工作’的說法,明晰地提出了火炬工作的基本內涵,可以看作是落實‘十二五’科技規劃關于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環境內容的具體舉措。”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趙明鵬介紹說,“十二五”期間,將采取“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辦法,實施“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和“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并以這“兩項工程”在國家高新區的試點和示范為重點,開展“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戰略提升行動”,實現“十二五”科技規劃中關于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環境的戰略構想。
國家高新區要實現轉型發展
“充分發揮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在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的引領示范作用。深化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推動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區升級為國家高新區,優化國家高新區戰略布局。”在高新技術產業化載體建設方面,“十二五”科技規劃提出了上述要求。
相應的,《指導意見》把提升國家高新區發展水平作為重中之重,提出要開展“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戰略提升行動”,進一步深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創新型科技園區和創新型特色園區的建設工作,加強對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和省級高新區的指導。
趙明鵬指出,高新區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重要載體,是實現科技經濟結合、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平臺,是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是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引擎和示范。當前,國家高新區必須實現轉型發展,把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通過內涵建設使科技要素更好地和其他生產要素緊密結合。
據介紹,“十二五”期間,科技部將結合地方區域特點、發展現狀和實際需求,進一步優化高新區的戰略布局;強化國家高新區的示范帶動作用,進一步深化各類園區建設工作,重點加強產業集群、科技金融、技術市場、創新人才、創業孵化等工作,為國家高新區新時期的創新發展做出示范;加強對新升級國家高新區的指導,通過深入調查和研究,幫助其明晰發展思路、理順管理體制、完善創新服務功能;提升國家高新區的國際化水平,加強國家高新區與世界先進科技園區之間的密切聯系,設立國際化促進機構,增強國家高新區整合利用國際創新資源的能力,提升園區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國家高新區在一定區域內實現各種科技要素和生產要素的集成,這些要素的集成能夠催生出戰略性新興產業。”趙明鵬表示,將在具備條件的國家高新區選擇確定1-2個特色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發展重點,加大政府配置資源的力度,優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機制,創新組織方式,使國家高新區真正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載體。
扶持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
“高新區是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最重要的載體,在以高新區、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為代表的空間載體維度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載體還包括產業形態載體,產業集群就是最重要的代表。”趙明鵬說。
《指導意見》提出要著力建設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實施“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根據地方產業結構調整的戰略需求和產業基礎,加強創新型產業集群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實現科學布局和有序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實施方案(試行)》指出,要以國家高新區為重點,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通過規劃和政策引導,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吸引和培育科技型企業,不斷強化產業集群品牌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的目標是,每年開展一批產業集群建設試點,經過3-5年的發展,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形成若干國際先進型和國內領先型產業集群,培育20個以上年銷售過千億元的產業集群,30個年銷售過500億元的產業集群,帶動地方建設100個以上年銷售過200億元的省級產業集群,成為區域支柱產業。科技部火炬中心將通過制定集群發展規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完善科技服務體系、促進集群形成和發展、加強集群品牌建設、提高國際化水平等促進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目前,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試點申報工作已經展開,首批擬組織實施試點20家左右,試點將在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方面獲得更多的政策傾斜。
努力發展科技服務業
“十二五”科技規劃要求,把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規律,把科研攻關與市場開發緊密結合,推動技術與資本等要素的結合,引導資本市場和社會投資更加重視投向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優化我國創新創業服務、專業技術服務和國際化服務的市場環境。加強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與市場對接平臺和技術交易市場建設。促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與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的有效對接。發展一支高水平的科技中介專業隊伍。積極開展科技成果咨詢、評估、經紀、推介、交易等工作。
對此,《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實施方案(試行)》指出,要在科技服務體系試點地區培育成長不少于100家的服務專業化、運行規范化、發展規模化的骨干科技服務機構,帶動不少于1000家科技服務機構向試點地區集聚;在試點地區圍繞基礎條件、綜合服務、工程化開發等科技服務,新建100個左右的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根據試點地區科技服務發展方向的不同,推動建設10家左右科技服務特色人才培養基地,培養100支科技服務創新團隊和100名科技服務領軍人才,建設一支具有較高專業素質、支撐科技服務全過程的科技服務從業人員隊伍;推動不少于1000項的國家重大科技成果和重點項目轉化落地,帶動全國技術市場合同交易總額到“十二五”末突破8000億元;建成20家左右資源整合能力強、服務功能完善、示范效應顯著的科技服務體系集聚區,實現集聚區的科技服務業產值占GDP比例顯著提升。
“十二五”期間,高新技術產業化及環境建設的重點工作是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戰略提升行動、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即“一個行動、兩項工程”。這三項工作互相滲透、緊密聯系,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和科技服務體系火炬創新工程依托國家高新區開展,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戰略提升行動又包涵了培育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科技服務業的內容。
趙明鵬表示,作為直接面向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其環境建設的政策工具,“十二五”期間,火炬工作最根本的是要突出改革的思想,圍繞“深化改革,凝聚資源,需求導向,重點突破”的十六字方針,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以促進科技經濟緊密結合為手段和途徑來開展工作,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環境的不斷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