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漫畫:課題經費申請。唐春成 CFP
科研經費缺不缺?科技部部長萬鋼在一次報告會上披露:我國科技經費節節攀升,中央財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的增長,我國科技基本走出了經費短缺的時代。
科研經費利用率怎么樣?中國科協一次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北京市海淀區有眾多高校、科研機構,堪稱學術重鎮。海淀區檢察院近日調查發現:2003年至今,該院共立案偵查科研經費領域職務犯罪17件21人,其中,貪污、挪用類犯罪較為集中,利用科研經費監管漏洞大肆作案,涉案人員不少為高級知識分子等是這一領域職務犯罪的主要特征。
一邊走出了“短缺的時代”,一邊卻走進了“碩鼠的圍城”?
給孩子買鉛筆都能報銷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科研經費投入力度不斷加大,而科研經費往往又直接與課題項目掛鉤,一項課題的經費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一些國家、國際重點課題,立項之后的經費更是源源不斷。
科研經費花不完怎么辦?北京某高校電氣專業的許博士告訴記者,學校制定了科研經費報銷審批流程,但學校每天需要報銷的費用龐大,審核人員難以全面審核所有的單據,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審核人員看也不看就“大筆一揮”批準了事,有時,為了盡快結項,還會告訴他怎么報才能通過。
海淀檢察院的調查印證了這一說法:幾乎所有科研單位都會制定嚴格的科研資金管理制度,但許多都沒有真正發揮作用。
經費不缺,管理不嚴,資金只要撥下來,就想方設法用完,用不完時,就在發票上大做文章,反正錢是剩不下的——什么都能報,大到房與車,小到給孩子買個鉛筆,也都要拿回單位報銷。
“每次課題結項都是我最忙的時候,到處收集發票。”許博士告訴記者,實在找不到發票時,就說自己為國家、學校節省多少資金,給自己貼金,當然,節省多少,是要在“老板”(導師)的嚴格“控制”之下的。
今年2月,北京某名牌大學化學學院教師謝昌響、徐佳浩貪污一案被海淀檢察院訴至法院。兩人以考察為名義,使用化學學院儀器開發制作經費報銷自己的旅游花銷。如果不是在海淀檢察院的一次例行偵查中露出馬腳,“兩人還不知道這是犯罪”。
不乏“學術權威”的身影
“項目老板”是科研圈流行的叫法。何謂“項目老板”?他們一般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學術聲望,利用個人的聲望和人脈關系,“專門”跑項目,攬課題。
課題項目“跑”下來,“圈錢”接續。項目越多,科研經費落入個人腰包的可能性就越大。于是,自行車換寶馬,工薪階層變百萬富翁。不少“項目老板”開名車、吃大餐,動輒一擲千金,“老板”派頭十足。
“風光無限”的背后,究竟是怎樣一番風景呢?
2003年,“漢芯”發布之后,項目組組長陳進立刻“鳥槍換炮”——之前騎的是一輛普通自行車,升級為一輛價值30萬元的別克轎車。又過了不到一年,這輛別克又換成了寶馬。知情人都知道,買“馬”的錢正是陳進騙取的科研經費。
除了“騙”,還有“蒙”。2009年,海淀檢察院審查起訴了某科研機構古千秋課題組私分國有資產案。課題組負責人古千秋手握10余項國家課題,兩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是這一領域的“學術權威”。被捕前,該課題組還承擔著國家“十五”科技攻關計劃等兩項國家財政全額撥款的重大科研項目,經費累計投入3000余萬元。
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為了使節余的經費不被收回,古千秋等人十余次采取與相關協作單位簽訂虛假“子課題協議”,將科研經費撥付給子課題承擔單位,再變現后返還80余萬元。去年5月17日,海淀法院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古千秋等4人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些人在科研領域非常成功,為國家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在法律素養和職業修養方面卻有待提高。”該案主訴檢察官葉衍艷對記者說。
小會計如何撬動大資金
時至今日,海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張磊對當年辦理的一起貪污案依然感慨:“卞中如入無人之境,沒有上級查賬,沒有旁人監督。”
張磊提到的案子,發生在2003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務局經費管理處會計卞中貪污、挪用公款案,在當時引發了不小的震動。2.2億元的數額,成為當年北京市檢察機關查辦金額最大的一起貪污、挪用公款案。
1986年成立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脫胎于中國科學院,起初,科研經費規模只有8000萬元,到2007年,已增長到43.3億元。就是這樣一個向全國上萬所科研單位和高校撥款的機構,出現了一名“小吏巨貪”。1995年8月至2003年2月,卞中利用掌管國家基礎科學研究的專項資金下撥權,采用偽造銀行進賬單和信匯憑證,編造虛假的銀行對賬單等手段,逃避審計檢查,貪污、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2.2億元。
“查到最后,感覺偌大的一個機構,撥款權實際上就掌握在一個會計手中。”張磊告訴記者,“卞中的作案手法并無特別之處,只要有一個環節有所監控,就會暴露。”
如果說,科研經費使用環節的職務犯罪令人“痛心”,那么出現在經費管理環節的職務犯罪不免讓人“擔心”。
目前,我國科研經費來源實行以國家為主、地方為輔,個人捐助和單位自行出資為重要補充的資金管理體系。資金來源的多元化與分散化在許多環節上有被濫用的風險,也同時導致課題數量過多,降低資金投入效率。
科研經費管理問題亟須提上日程。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審計為此寫下注腳:審計2010年的99個支撐計劃在研項目,普遍存在不符合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及其他財經制度規定,課題擴大開支范圍、未經批準調整預算、會計核算不規范等,涉及資金數以億計。
好鋼要用在“刀刃”上
隨著國家對科技創新的日益重視,科研經費的“奶酪”越做越大,但并未全用在“刀刃”上,“跑冒滴漏”現象十分嚴重,甚至成為個別科研人員的“圈錢”工具。
“科研經費管理與使用環節已成為產生學術腐敗的主要地帶。”海淀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壯告訴記者,科研經費審批權為少數人壟斷;科研經費分配體制不合理;科研經費監督管理失控,浪費現象嚴重;一些課題負責人長期把持人財物資源,是引發職務犯罪的重要原因。
“預防學術腐敗,無外乎人防、物防、技防。”劉壯向記者介紹,具體來說,就是要提高科研人員的學術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避免個人決策、暗箱操作;對重點資金、重點領域加強審計監督力度。預防對策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要真正落到實處,還需要各方面的齊抓共管。”劉壯說。
記者在查閱眾多科研單位關于科研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時發現,管理辦法失之粗糙,很多關鍵性環節只作原則性規定;資金使用合理與否,全憑科研人員道德自律;即便出了問題,處罰條款也往往得不到嚴格執行。
在采訪中,一些學者和專家也提出了建議,希望科研立項和經費投入能夠納入公共監督之下,并建立規范的評審機構和評審程序,落實和完善科學技術評價方法。入選的科研項目應向全社會招標并公示,項目的開展和完成要有評估,并且要讓社會各界有渠道了解科研經費的使用及產生的效益。“只有將科研人員置于一個合理、合法的位置,接受監督,科研經費才能‘好鋼用在刀刃上’,不至于淪為誰都能動的‘奶酪’。”
(文中出現的涉案人員徐佳浩、謝昌響、古千秋等均系化名)
本報記者 吳曉杰 本報通訊員 王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