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茉楠
《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1年9月26日
2011年夏季達沃斯論壇再次聚焦新經濟增長,尋找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新出路。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迄今已經3年,但全球經濟仍然沒有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并且處于再次陷入衰退的邊緣。這種困境說明舊的發展模式已經失靈,各國需要重回實體經濟,創造更先進的生產技術,轉向以大量新創的成長型中小企業為支撐的創業型經濟發展模式。對于中國而言,同樣要靠大力發展創業型經濟破解外部沖擊與轉型期的疊加難題。
中國是創業活動十分活躍的國家,根據全球創業觀察(GEM)的統計,中國全員創業活動指數從2002年的12.3%逐步上升到2007年的16.4%,創業活動對國內生產總值貢獻的潛力在增加。不過,發展創業型經濟不僅是簡單的創業扶持或政策性傾斜,更重要的是努力構建創業型經濟體系。盡管我國屬于創業活動高活躍國家,但是當前我國的產業結構、市場需求結構、投資結構、勞動力結構等還保留著傳統經濟模式的烙印,與創業型經濟相適應的創業孵化體系、風險投資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分配與激勵制度以及政府管理體制等一整套的制度結構尚不成熟,體制障礙構成創業型經濟的基本制度性約束。
創業型經濟不僅要求產業轉型,也要求金融轉型。因此必須構建適合創業型經濟發展規律的金融框架。具體而言,應在以下5個方面發力。
一是加快多層次創業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實踐表明,適合創業企業成長規律的多層次創業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是創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金融資本要以產業資本為依托,將大量投資引向生產和服務領域,通過擴大生產來幫助世界經濟走出低谷。創業金融體系作為國家的戰略投資體系,要通過運用政府財政投入、企業研發和產業化投入、創業風險投資、銀行信貸投入、資本市場融資和科技基金等手段,進一步發展面向創業企業的債券市場,設立各類專項發展基金,從創業投資、創新風險基金、政策性金融到上市融資,形成具有多樣化的市場準入制度、項目孵育手段、資金來源渠道和退出機制的創業融資體系。
二是建立科技發展銀行或創業產業發展銀行,重點投資與啟動新經濟增長點相關的高科技制造、能源環保、生物醫藥、農業科技研發領域。我國現階段在保持四大銀行發揮主體作用的同時,可以嘗試在某些區域由地方政府開辦專門支持科技型創業企業的中小型銀行,它們可以通過發展和應用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和方法, 探索開展多種貸款形式,有效降低對企業的信貸風險。
三是積極發展面向創業企業的債券市場,改變千軍萬馬靠銀行過“ 獨木橋”的融資格局。在一些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債券融資比例一般遠遠大于股票融資。2008年美國債券發行規模大約是股票發行規模的6.5倍,而同期我國發行的企業債和公司債僅相當于同期股票籌資額的44%。可先考慮在高新區、創業園等發行企業債券,緩解我國創業企業的資金需求壓力,可以進一步探索多種形式的債券融資方式,鼓勵具備條件的科技型創業企業發行融資債券。
四是重新構架制度,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形成社會資本對創業投資的良性引導。基于轉變的政策視角,創業園、孵化器等行政服務機構需要走上市場化、專業化發展的軌道,逐步發展成為聯結天使投資人的區域網絡組織,讓更多的投資主體參與創業投資。
五是規范發展要素與產權交易市場,促進風險資本與知識資本對接。要打破當前產權交易市場的分割態勢,形成綜合的、多功能的產權交易市場,制定統一的交易規則,實行統一監管;鼓勵國內重點地區的產權交易市場聯合,信息共享,建立全國交易網絡,促進產權和資金跨地區流動;促進產權交易市場與金融機構協作,為創業企業發展提供后續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