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 發表時間:2011-10-31 15:58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十二五”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工作的通知》,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各項任務目標的實現。
《通知》就進一步加強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作出如下部署:加強跨省跨區電力調度交易監管,在電能余缺調劑上取得明顯成效。督促電網企業在調度運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平等對待各市場主體,繼續推進節能發電調度。進一步優化電力調度和運行方式安排,建立完善區域調峰運行機制和備用共享機制。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機制,實現富余地區與短缺地區的余缺調劑。
加強發電權交易監管,在提高高效環保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數上取得明顯成效。通過市場手段,繼續開展“以大代小”等發電權交易,將發電量向高效環保機組集中。
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監管,在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質量和非化石能源占比上取得明顯成效。堅持“清潔能源集中上網、大范圍消納與分布式開發、就地消納相結合”的原則,保障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收購,避免棄水、棄能、棄風。
強發電市場準入監管,在提高發電機組裝備水平和“上大壓小”工作上取得明顯成效。建立和完善發電市場準入與節能減排的聯動機制和約束機制,確保全面按期完成關停淘汰小火電機組任務。
加強信息報送和披露監管,在提高信息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上取得明顯成效。不斷完善企業信息報告和披露內容,全面掌握電力企業節能減排信息。加強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監管法規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電力企業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和預警機制。
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在確保節能減排政策落實上取得明顯成效。繼續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督查,加大對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峰谷電價、脫硫(脫硝)電價、可再生能源電價等節能減排電價政策及淘汰落后產能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推動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創新,在有效降低單位電量能耗上取得明顯成效。積極支持電力企業探索科技含量高、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新路子。大力推進技術更新改造,加大節能減排技術交流力度,加快先進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
推動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在不斷減少電力污染物排放上取得明顯成效。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設施,煙氣脫硫設施要按規定取消煙氣旁路。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硝設施,加大東部地區和其他省會城市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運行不滿20年的燃煤機組脫硝改造力度。
推動燃煤機組煙氣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在建立節能減排常態監管機制上取得明顯成效。充分發揮煙氣自動在線監測系統的作用,按規定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做好節能發電調度和脫硫(脫硝)電價的考核工作。推動完善脫硫電價、出臺脫硝電價、提高抽水蓄能等頂峰發電機組上網電價等電價政策。
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在提高粉煤灰和脫硫石膏等綜合利用上取得明顯成效。要加強對粉煤灰、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的政策研究,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支持利用粉煤灰、脫硫石膏的財稅、金融等相關經濟政策。
《通知》強調,各電力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電力行業協會在節能減排工作中要發揮引導、服務作用,建立行業自律機制;電力監管機構要樹立大局意識、合作意識和責任意識,寓監管于服務之中,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主動溝通協調,形成推動節能減排的整體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