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科技計劃總體安排部署,201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以下簡稱新產品計劃)重點圍繞培育和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繼續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的創新產品支持,引導和鼓勵企業增加新產品研發投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2012年度新產品計劃項目分為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兩類。各推薦單位戰略性創新產品推薦數不超過5個,重點新產品按控制數推薦。評審通過的項目將納入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備選項目庫,擇優予以支持。
一、重點支持方向
(一)戰略性創新產品。
戰略性創新產品是指在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中有重大技術突破、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戰略價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顯著作用、在行業進步和地方發展中具有重大影響,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優勢的重大創新產品。
(二)重點新產品。
重點新產品是指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在國內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并開始有市場銷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技術水平高、附加值大、市場競爭力強的新產品。
1.優先支持鋼鐵、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化工、汽車、建材等行業開發的節能減排和低碳環保的新產品;
2.優先支持符合西部欠發達地區產業發展特點和資源優勢,有利于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新產品;
3.優先支持利用信息技術和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技術升級,有利于區域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集聚發展的新產品;
4.優先支持地方政府重點支持的新產品。
二、支持領域
詳見《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支持領域(2012)》。
三、不支持范圍
1.食品、保健品、飲料、煙、酒類產品;
2.化妝品、日用化工、一般紡織品、服裝、家具、家電等日用產品;
3.用進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組裝的產品;
4.單純為軍工配套的產品;
5.傳統手工藝品;
6.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
7.動、植物品種資源;
8.高能耗、污染環境的產品。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
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單位均可申報。
(二)申報渠道。
1.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等省、市地方注冊的企業,按地方科技廳(委、局)(以下簡稱地方)要求的相關程序向地方申報。
2.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企業可向各部門科技司(局)(以下簡稱部門)申報或向企業注冊所在地地方申報。
(三)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復印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公章);
(2)經審計的企業2010年度財務報表(每頁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3)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和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
(4)涉及廢水、廢氣、廢物排放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5)特殊行業許可證;
(6)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備案的產品企業標準,或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認可證明;或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標準名稱及標準號;
(7)權威機構檢測(驗)報告;
(8)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最近2年內的查新報告等技術證明(說明)文件;
(9)用戶意見報告(不少于兩份)等其他證明材料。
(四)報送材料。
1.申報單位報送材料。
用A4紙打印在線填寫的《項目申報表》、《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內容必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按項目申報清單(附件3)所列順序裝訂,加蓋公章后報送地方、部門。
2.地方、部門報送推薦材料。
對推薦項目電子數據和紙質申報材料確認無誤后,網上提交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將紙質申報材料及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項目報送匯總表》各一份寄至指定地點。其中紙質申報材料裝訂順序:申報材料封頁、項目總體評價意見表、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項目申報表、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
(五)注意事項。
1.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
2.不得重復申報。
(1)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戰略性創新產品和重點新產品兩類只能選擇其一;
(2)已列入新產品計劃的同一產品及型號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而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的新的授權專利及其說明書摘要,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比原列入計劃項目的產品有重大的改進和創新,方可申報。
3.產品名稱及型號填寫要簡潔、清晰、規范。名稱應用中文,盡量不出現英文詞組或縮寫,不得使用“系列產品”等詞語,屬系列產品必須注明型號。
五、聯系方式
1.紙質申報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68房間,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管理辦公室(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成果推廣處)
郵編:100045
電話:010-68511559、68510951。
2.軟件及網絡申報咨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繼線),51292636,68522908(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