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
來源: 中國科技網作者: 左朝勝
中國科技網訊 我國第一部促進自主創新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11月30日,經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實施。此舉開創了我國自主創新立法之先河,標志著廣東自主創新進入法制化管理的全新階段。
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和試驗田,過去30年廣東在科技政策法規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上有許多創新,創造了多個全國聞名的“第一”:率先建立科技工業園區,率先提出黨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首創政府重獎科技人員制度,制定全國第一個地方性的技術市場管理條例、專利保護條例和民營科技企業管理條例……2006年國家實施自主創新戰略以來,廣東出臺自主創新規劃綱要和建設創新型廣東行動綱要,率先開展省部產學研結合試點和建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廣東聯合基金,有力地推動廣東創新綜合實力躋身全國前列,近年來區域創新能力穩居全國前茅。自主創新,法制為基。近年來,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自主創新立法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多次批示要加強有關自主創新、產業轉型升級、現代產業體系等方面的法規建設。在省委十屆六次全會上,汪洋同志再次強調指出,自主創新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核心推動力,必須要有“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勇氣,堅決革除一切妨礙、束縛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弊端,加快自主創新立法,為激發全社會自主創新活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條例》作為全國第一部規范促進自主創新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既薈萃集成了廣東改革開放以來科技進步與創新的成功經驗,也是廣東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解放思想、銳意創新、敢闖敢干、先行先試的新碩果,是依靠自主創新立法推動轉型升級和科學發展的重大探索。長期關注自主創新立法研究的中山大學法學院郭天武教授表示,“在我國從要素驅動轉向創新驅動的關鍵時期,廣東率先出臺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其領航和示范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自主創新活動日新月異、發展迅猛、涉及面廣。在缺乏國家直接上位法指引,社會上對自主創新尚認識不一的情況下,制定這樣的一部法規實非易事。
《條例》起草單位廣東省科技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省人大教科文衛委、省人大法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歷時四年赴省內外調研數十次,召開了30多場座談會,征集了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近千條意見和建議,歷經50余次研討修改,克服各種困難和問題,成功地制定出一部被廣泛認可的地方性法規。廣東省科技廳廳長李興華對記者表示,“在研究起草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條例》既要對自主創新工作具有長期指導性,又要針對性地解決自主創新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做到既好看,又管用,也就是說要有‘干貨’”。
總共7章、72條、1萬多字的《條例》,第一次在立法層面明確了自主創新的概念定義和邏輯框架,提出覆蓋自主創新全過程的法規體系。《條例》在研究開發與創造成果、自主創新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創新型人才隊伍的建設與服務、自主創新的激勵與保障等方面有很多 “高含金量”的新措施。例如,為改變多頭管理、九龍治水、職能交叉的管理體制障礙,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新的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針對重引進、輕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困境,消除“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怪圈,條例建立完善了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制度。為改變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重復購建、資源浪費的現狀,為小微企業開展創新活動提供必要的科研設施支持,條例提出建立健全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享制度。長期以來我國科研投入重物輕人,項目經費中人頭費支出偏低,削弱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條例專門規定人力資源成本費可占政府資助的自主創新項目經費的30%,軟科學研究項目和軟件開發類項目最高可占50%。此外,高度重視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強化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也是《條例》的一大特色。《條例》對知識產權實施轉化和權益分享、推進產學研合作等方面都做了一系列規定。比如規定高校、科研機構職務創新成果轉化獎勵比例應當不低于30%等。
《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將在12月2日本報“創新型廣東”周刊上全文刊出。(記者 左朝勝)
當創新擁有了法制保障
《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作為一個地方自主創新法規推出,是在長時間的調研討論過程中、在深刻把握當代國內外科技競爭態勢中形成的。今天,一部歷時四年,凝聚了廣東人改革開放以來自主創新經驗成果和智慧汗水的科技法規,呈現在世人的面前。
這部法規,讓我們看到了在改革開放的征程中,廣東人薪火相傳的敢為人先精神。30多年來,廣東從科技、教育和工業基礎都極其薄弱的邊陲省份,迅速崛起為在亞太地區嶄露頭角的新生創新力量,科技發展走在了全國前列。特別在科技體制改革方面,率先建立科技工業園區,率先提出黨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首創政府重獎科技人員制度。2006年國家實施自主創新戰略以來,廣東先后出臺自主創新規劃綱要和建設創新型廣東行動綱要,建設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早在20多年前,廣東就在科技立法方面做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如,制定全國第一個地方性的技術市場管理條例、專利保護條例、民營科技企業管理條例……
自主創新,法制為基。從早期“摸著石頭過河”,探索積累科技政策法規經驗,到如今直接架起自主創新的“法制大橋”讓千軍萬馬“過自主創新大河”,廣東實現了新跨越。
我們看到了在科技創新立法方面,廣東人的世界眼光。2009年,美國總統奧巴馬說,“美國之所以能夠在20世紀引領世界經濟,是因為我們引領了世界創新。”創新要依靠法律推動。美國早在1976年就制定了《國家科學技術政策、組織和重點法》,特別是在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高新技術立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半個世紀以來,各國科技立法如雨后春筍。廣東這部為促進自主創新而立的地方法規,體現了“以世界眼光謀劃廣東”的大思路、大戰略,自主創新要在世界法制的藍天上飛翔。
.我們看到了在這塊我國近現代革命策源地與現代化建設的熱土上,激情與理性的融合,開創與固守交織。革命是要打破一個舊世界,這需要獻身的激情;當我們開始建設一個新世界時,就需要科學的理性。我們需要在沒有路的地方,“踐踏出一條新路”,我們更加需要在前進的道路上,固守著“交通規則”!這部為促進自主創新而立的地方法規,就是為了推動廣東走上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科學發展之路。既洋溢著創新的激情,又滲透了理性的智慧;既昭示引領著創新的方向,又呵護保障著前行的安全。
我們看到了一種科學與法制共同孕育的文化,自主創新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充滿著藝術魅力的思想舞蹈。為此而打造一座法制的舞臺,向世界呈現出繽紛多彩的創新壯劇。在這塊充滿了科學與法制冷暖氣流的藍天上,必將會凝聚一片新文化的雨云,為今天和未來灑下滋潤萬物的甘霖。“十年種樹長風煙”,今天這部為促進自主創新而立的地方法規,就如同在嶺南的熱土上植下了一片樹林,十年百年之后,該長出何等浩浩蕩蕩的風煙啊!
我們滿懷信心的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