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科技日報作者: 楊靖
“申報服務”、“辦事通道”、“業務導航”……今天在互聯網上點開“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以葉綠為主色調的友好界面和天藍色網格選項呈現在記者眼前。點擊選項登陸以后,你會發現,從項目申報、受理,再到評審和驗收,該系統能夠覆蓋科研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使用后,能為科研人員節省時間。作為“一站式”電子政務服務工具,這套網上系統成為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促進改革的一次有益嘗試。
自2011年8月以來,科技部等部委陸續頒布實施了《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863管理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支撐管理辦法》)、《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管理辦法》(《973管理辦法》)等,并下發了《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可以看到,針對項目評審、指南的編制和發布、經費預算管理和信息公開等問題,這一攬子“新規”打出了一套政策“組合拳”,再次為科技體制改革和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注入活力。
科技計劃的協同創新
一直以來,通過組織實施國家科技計劃和重大專項,各方的科技資源,正在迅速有效地向國家的戰略決策和重大部署上聚集;通過加速推進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等舉措,科技投入和科技資源共享的效果獲得顯著提升。“十二五”期間,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已成為國家層面的一項重大系統工程,提升重大關鍵領域的自主創新能力成為當務之急。
近日密集出臺的一攬子管理辦法,無論是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或是在試驗開發范疇,都無一例外涉及“十二五”期間我國鎖定的新興領域的所需科學方法和支撐技術。《973管理辦法》明確指出:“973計劃重點支持農業科學、能源科學、信息科學、資源環境科學、健康科學、材料科學、制造與工程科學、綜合交叉科學、重大科學前沿等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領域的基礎研究”;而《863管理辦法》規定, 要選擇信息技術、生物和醫藥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制造技術、先進能源技術、資源環境技術、航天航空技術等高技術領域作為發展重點;支撐計劃則要求“重點支持能源、資源、環境、農業、材料、制造業、交通運輸、信息產業與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研發與應用示范”。
國際經驗表明,科研協作往往成為培育科技創新的“搖籃”, 被有序排列組合的科技資源,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通常會產生“1+1>2”累加效應。不難發現,在鎖定國家重點科研任務和社會重大需求的基礎上,此次頒布實施的“一攬子”管理辦法通過頂層設計,力求合理布局。可以看到,三個國家科技計劃更加注重在產業層面上的“銜接”,通過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我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開發階段的協同創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并加速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步伐。
科技管理的結構改革
細讀一攬子管理辦法,不難發現,建立備選項目庫、使用管理信息系統、采取網絡視頻答辯,實行信用管理制度……這些正是目前國家科技計劃改革的重點方向。
在“十二五”國家科技計劃管理運行體系中,如何篩選科研項目并凝練主題?怎么確保科研項目在立項到驗收全過程能做到井然有序、公開透明和節能增效?又如何把握國家科技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和社會需求結合原則的大方向?可以看到,“一攬子”管理辦法,在申報指南編制和發布、立項、評審等各個環節嚴把程序關,大量的實施細則條款在管理辦法中均有所體現。其中,《863管理辦法》就明確指出,要“結合地方、部門、行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的科技需求,建立健全國家科技計劃備選項目庫”;要“組織同行專家通過網絡視頻等方式對備選項目進行評審,對于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重要、技術路線可行、研究隊伍強、研究條件和基礎好的備選項目擇優入庫”;而《973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項目立項需要經過初評、復評、進入備選項目庫和綜合咨詢等步驟。評審以定性評價為主”。其中,“項目答辯采取網絡視頻方式”。等等。
另外,尤為值得一提的是,項目申報渠道在此次頒布實施的管理辦法中做出進一步具體說明。可以看到,在繼續強化部門、地方推薦的基礎上,一些國家科技計劃增加了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高新區、農業科技園等推薦渠道。比如,《支撐計劃管理辦法》明確提出,要“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申報、組織和承擔支撐計劃項目”。從某種意義上講,拓寬科研項目申報渠道是結構性改革的一種標志,促進了科技管理體制創新。而科技管理體制正是政府對社會科技活動進行宏觀管理的制度基礎,并且會對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產生深刻影響。
勞動價值的二次評判
毋庸置疑,科研經費的調配和增效使用,是科技計劃順利實施的有力保障,更是關乎每一個科研項目研究成效的關鍵性因素之一。
針對“十一五”期間我國科研人員提出的科研項目間接成本補償不足、缺乏績效激勵機制等問題,面向一攬子管理辦法,科技部和財政部此次專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著重對“十一五”期間國家科技計劃的相關經費管理辦法中,需要明確和解決的問題做出了進一步的說明和規范。《通知》明確要求“建立課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將課題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其中間接費用包括了“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并明確“績效支出是指承擔課題任務的單位為提高科研工作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
為確保激勵機制合理合規、良性運轉,《通知》同時還規定,間接費用按課題統一核定,由課題承擔單位和課題合作單位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和經費額度,協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課題預算(書)中明確,并分別納入各自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其中績效支出,應當在對科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結合科研人員實績,由所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安排。
可以看到,《通知》明確將管理費確定為間接費用,并在間接費用中明確列支一定的“績效支出”,這是在科研項目支出中建立間接成本補償機制的基礎上,切實推進績效評價的重要舉措之一。科研預算安排“績效支出”,使科技創新活動和科研人員勞動價值獲得二次評估成為可能,體現了“合理合規與績效并重”的改革思路,彰顯了“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
科技投入的方法創新
后補助、以獎代補、推行“基金制”……為推動國家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十二五”期間,科技投入方式將持續創新,通過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確保各項國家科技計劃有效組織實施。
為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按照國家部署主動開展研發的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十二五”期間或將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選擇部分實行后補助管理方式,鼓勵企業圍繞國家目標和自身發展需要,先行投入開展研究開發活動,在課題完成或取得成果后,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評估或驗收后給予補助。據悉, 2011年已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和863計劃支持項目中,選擇一定比例具有明確、可考核的產品目標和產業化目標的項目,開展相關支持方式試點,并逐步擴大范圍。
除此以外,“十二五”期間還將積極探索創業投資母子基金、銀行貸款風險補償、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等方式,鼓勵和支持全社會廣泛參與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核心觀點
“十二五”期間,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已成為國家層面的一項重大系統工程,提升重大關鍵領域的自主創新能力成為當務之急
科研預算安排“績效支出”,使科技創新活動和科研人員勞動價值獲得二次評估成為可能,體現了“合理合規與績效并重”的改革思路,彰顯了“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
“十二五”期間,科技投入方式將持續創新,通過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導作用,確保各項國家科技計劃有效組織實施
■細則解答
問:多個承擔單位共同承擔一個課題,間接費用如何提取和分配?
答:間接費用由課題承擔單位按比例提取后,與課題預算書中核準的合作單位根據各自承擔的研究任務,在協商的基 礎上進行分配,并分別納入各自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問:間接費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間接費用納入課題承擔單位和課題合作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課題承擔單位和課題合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強化間接費用的管理,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
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應當由所在單位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對科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結合科研實績,合理統籌安排績效支出,提升科研工作績效水平。
課題承擔單位和課題合作單位不得在核定的間接費用以外再以任何名義在項目(課題)經費中重復提取、列支相關費用。
問:績效支出如何發放?
答:績效支出應在對科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結合科研實績,由所在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統籌安排。發放標準應在參照國家及院所、高校、企業等相關的科研獎勵及績效獎勵條例的基礎上,參考職稱、職務級別及在課題研究中實際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進行核定。績效支出禁止作為橫向經費向其他課題的課題組成員轉移撥付。(記者 楊靖) 《科技日報》(2012-1-11 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