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科技網 作者: 賈婧
2011'科技報告
怎樣保證科技經費用得更有效率?怎樣使科技項目管理更加公開、公平、公正?怎樣使當前的科技管理工作更加科學?
2011,面對這些問題,科技主管部門給出了令人振奮的答案——10月,科技部和財政部在對各主要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大國進行系統深入調研,聽取“科字口”有關部門、高校、科研機構、企業以及科研人員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印發了《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11月,科技部、財政部對《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并印發了修訂后的《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管理辦法》;同時,科技部、總裝備部和財政部對《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這一系列新政的實施,意在促使科技管理更加朝著科學的方向前行。
責任追究制度:有多大的自由就有多大的責任
科學資助機構幾乎對所有結果表示滿意;而科學家從不操心是否能兌現之前的承諾,他們總忙著寫文件,申請下一筆經費——媒體描述的這一境況即將成為歷史。
此次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著力突出“把握科研規律,創新管理方式”的基本理念。但是,順應規律并不是放松管理,營造寬松的政策環境更不等于放手不管??萍疾勘硎荆瑢⒓訌娍萍冀涃M監督檢查,構建上下聯動、內外結合的監管體系,積極推進信用管理和信息公開,探索推進績效評價,促進管理、監督與績效評價更加緊密結合。
這一系列新政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督管理,要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項目專員、專家總體組等多種形式,對項目執行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項目專員和專家總體組是科技支撐計劃新提出的項目過程管理方式,主要針對一些圍繞國家重大任務的項目進行管理。此外,將年度報告作為項目(課題)下一年度調整、撤銷和撥款的重要依據,從而對項目組織單位和課題承擔單位進行約束。
新的政策還特別強調科技計劃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參與計劃管理和實施的人員、單位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追究其相應責任。
項目專員就好比“工程監理”。實施項目專員制,有利于及時了解掌握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執行進展情況,強化對項目實施過程監督和信息反饋,加強計劃管理單位和任務承擔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
公示成為常態:讓全社會來監督
曾被外界認為“其樂融融”的驗收場面也將成為歷史。
新的政策明確規定,未通過驗收的項目,科技部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其中,因違反有關政策法規和科技計劃管理制度未通過驗收的,取消其5年內承擔支撐計劃項目的資格。
項目驗收結論由科技部書面通知項目組織單位。除有保密要求外,項目驗收結論及成果應向社會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計劃相關信息公開,在主體科技計劃管理辦法的修訂中,特別強調信息公開并使其制度化。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實施必須進行立項公告和結題公告,對于非保密的項目,課題立項后即在科技部門戶網站進行公告;課題驗收后,需對研究過程中形成的研發成果進行公告。國家科技計劃實行公示制度,在遵守國家保密規定的前提下,對項目立項、中期評估和結題驗收結果等及時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萍疾繉⒎诸I域、分計劃、分步驟對2012年度國家科技計劃備選項目進行公示。
經費靈活使用:給科研人員放權
科研活動具有不確定性,沒有辦法預計每個科目的具體開支,最頭疼的就是總要花大力氣來編制預算。此次改革過程中,也傾聽了這方面的呼聲。科技部和財政部印發的《通知》提出,依據科研活動特點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優化支出分類,將科研項目支出科目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大類。
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課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等。間接費用則主要包括承擔單位為項目(課題)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承擔單位用于科研人員激勵的相關支出等。
間接費用實行總額控制,根據各計劃的特點,按照不超過課題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此外,科技主管部門還致力于強化科技經費過程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修訂實施細則和操作規范,推進項目技術評審與經費預算評審評估同步進行,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按照支出的不同性質和類型實施分類管理,充分發揮科研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增加其經費使用自主權。課題組和課題負責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調整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會議費、差旅費等支出,由承擔單位自行按規定審批,科技部只在財務驗收時加以確認。如此一來,預算調整程序得以極大簡化。
績效激勵機制:避免“見物不見人”
《通知》實施后,科技經費分配“見物不見人”“缺乏績效激勵機制”的問題也將逐步得到解決。
科技人員激勵性費用由承擔單位在對科研人員進行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結合科研實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統籌使用,相關支出核定比例根據項目承擔單位性質、計劃(專項)項目特點等情況進行具體規定。但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5%。
《通知》還提出了完善通過勞務費解決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研發人員(如博士后、在校博士生、碩士生等)和臨時聘用人員有關費用的辦法。課題承擔單位可根據需要,據實提出經費需求。在預算評審過程中,根據所在地實際情況和比較公認的一般標準,按照適度寬松的原則核定。
從間接費用中增加有工資性收入人員的激勵支出渠道,創新科研項目經費對人員費支出的支持方式,合理彌補了承擔單位的間接成本,建立了績效管理機制,有利于提高相關單位和科研人員承擔國家科研任務的積極性。同時,通過間接費用比例的核定和調整,增加了對承擔單位的管理手段和調控能力,也有利于增強承擔單位在項目組織實施和經費管理中的責任感。
加強監督檢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科技經費的全過程、常規化監管,一直是科技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關注的核心工作。此次經費改革,同樣就科技經費監管工作進一步作了部署。
科技經費的監管目的、監管方式、監管機制以及對監管成果的有效運用,每一項都是重要的和必要的。監管不好,國家資金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監管不當,會影響整個科技創新活動、降低科技創新活動效率;監管不足,會讓一些“不法者”鉆空子。通過建立經費管理使用信用和風險評價制度實施創新績效評價,對不同項目經費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和手段;及時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實現從預算形成、預算執行到目標實現程度評價的全程監管體系。
“十二五”期間,由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科技部門、社會中介機構、項目承擔單位等共同組成的多層次、全方位、協調聯動的財政科技經費監管機制將逐步完善。綜合利用財務報告、巡視檢查、專項審計、財務驗收、績效評價、受理舉報等多種方法,通過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科技經費實施監督檢查。
承擔單位、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會根據實際情況,被處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不通過財務驗收、終止項目、追回已撥經費等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一定時限內會被取消其項目申報資格。據了解,作為國家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的一部分,科技行政管理紀檢監察電子信息系統也正在建設中。
2011年,科技主管部門給出的這份“答卷”,針對公眾關心及科技界關切的諸多問題積極回應,給了科研人員更多的自主權,也優化了管理程序,使科技經費管理更加趨向科學和嚴謹。(記者 賈婧)
《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