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網
中石化“高利貸”舉報者:矛盾源于復利想拿回股權
劉明的真實目的是想要回股權,而不是關注“高利貸”。雙方正是由于復利才導致矛盾激化,當劉明看到有1367萬元的復利非常生氣,雙方差點因此打起架來。
中石化四川“高利貸”事件并沒有因為他們的公開回應而終結,舉報者再次向多家媒體出示借條等新證據,而目的只是想拿回股權。2月21日,四川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金鑫公司)原股東劉明的委托律師蒲杰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初衷并不是想讓媒體關注中石化的高利貸問題,而是想拿回股權。
蒲杰表示,目前已經找出5份借條,實際上是共有14筆借款,都有借條其他的目前還沒有找到。根據劉明統計共有1.2266億元借款,其中包括2937萬元的土地款,目前劉明已經拿出證據。
近日,劉明再度委托律師蒲杰發布與四川中石化有關的高利貸證據借款借條,以及財務公章被收管的收條,此外還包括石化投資公司出具的高利貸欠款證明、黃波確認高利貸及回轉股權給劉明的承諾書以及中石化四川銷售有限公司文件。黃波系四川中石化銷售公司旗下四川石化法人代表。
記者收到的資料顯示,此次公布的借條共有5份,其中4份在2008年簽訂,1份在2009年簽訂。所涉及的借款單位有四川石化西南地產有限公司、四川石化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四川石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產業有限公司。
記者注意到,這五份借條中,劉明向四川石化西南地產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產業有限公司各借款兩次,向四川石化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借款一次。其中,向四川石化多元化產業有限公司的兩次借款年利率為36%,借款總額為1700萬元。其余3次借款年利率為30%,借款總額達1200萬元。
而在欠款證明中顯示,四川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四川石化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投資本金及收益金額為1.4億,落款簽名為黃波,時間是2011年2月19日。
蒲杰向記者表示,除了上述五張借條已證明四川中石化在放高利貸外,根據四川中石化董事長兼黨委書記黃久長表述所借9000萬元系工程款,正好與上述欠款證明的數據相吻合,9000多萬是本金,而5440萬是利息,其中包括1300多萬元的復利。
他表示,正是由于復利才導致雙方矛盾激化,當時劉明看到有1367萬元的復利非常生氣,雙方差點因此打起架來,黃波認為劉明拿不出這筆錢來。后來商議劉明在籌到錢后把金鑫房地產的股權轉讓給劉明個人。
記者在承諾書中看到,鑒于四川金鑫房地產公司目前的債務情況,若劉明同志在2011年2月23日18點之前組織資金1.4個億,以到四川金鑫房地產公司帳戶為準,用于清償中石化債務,本人愿意將個人持有的四川金鑫房地產公司100%的股份零轉讓給劉明個人,否則承諾書無效,落款依然為黃波,而身份為四川金鑫房地產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
然而2011年3月份,當劉明籌到1.3億時,黃波絕拒絕查帳,并將項目于2011年2月27日以1.45億的價格賣給了別人。
蒲杰表示,事情出來后,媒體的重點就放到了中石化放高利貸上,偏離了本身的訴求。其實劉明并不是不認可高利息,而是希望結清利息和本金的情況下把股權還給他。
對于四川中石化方面要起訴劉明等人的說法,蒲杰認為,該起訴就起訴,等著他們起訴。目前最重要的是在等四川省工商局的意見,四川省工商局已經開始調查此事,到時會有一個說法。
最后蒲杰表示,劉明已經不讓他再接受媒體電話采訪,也不再發證據。因為前期有些媒體的文章對公眾有些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