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河水利委員會對龍羊峽、公伯峽、青銅峽、沙坡頭等黃河上中游干流水電站頒發(fā)了取水許可證,這標志著黃河上中游干流水電站取水逐步納入黃河水資源統(tǒng)一管理范圍。
黃河上中游干流河段是水能資源的“富集區(qū)”,已建和在建水電站共有26座,其中已建成17座,在建的9座。另外,擬建水電站還有20座。由于水電站投資主體日趨多元化,電站蓄水、取水不規(guī)范現象較為突出。2004年,黃河上游一電站建成蓄水,險些造成黃河斷流。
按國務院《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規(guī)定,黃河上中游干流水電站應到流域機構辦理取水許可證。為了加強水資源統(tǒng)一管理,黃委會對黃河上中游干流水電站開始執(zhí)行取水許可制度。
據了解,黃委會正在依法督促黃河干流其他水電站辦理取水許可手續(xù),逾期仍未辦理的,將按照《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信息來源:中國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