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最新統計顯示,2006年全國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9.49億噸,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1.95億噸,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1.72億噸。剩余經濟可采儲量20.43億噸。
剩余經濟可采儲量是指一國或一公司探明的已開發石油經濟可采儲量與扣除累計產量后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經濟、技術條件下,國家或公司未來可能得到的實際經濟利益。我國在2004年對石油天然氣儲量分類作出重大修改,實施了新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儲量國家標準》,其后,全國的油氣田開展了全面的油氣儲量套改工作。新分類標準除了保留傳統的探明地質儲量外,還劃分出探明技術可采儲量、經濟可采儲量等類別,第一次確立了“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概念。統計表明,2006年,我國石油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1.72億噸,天然氣2935.71億立方米。這是我國油氣儲量套改后首次公布的數字。
統計結果還表明,2006年,全國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9.49億噸,同比下降1.6%;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1.95億噸,同比增長10.8%。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大于1000萬噸,分別是:渤海灣盆地、松遼盆地、鄂爾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準噶爾盆地、渤海海域盆地。2006年,全國天然氣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5815.97億立方米,同比下降6.2%。2006年,全國天然氣新增探明經濟可采儲量大于100億立方米的盆地有3個,依次為: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鄂爾多斯盆地。
業界人士認為,反映石油資源最重要的指標有兩個:儲量替代率、儲采比。儲量替代率是反映儲量接替能力的指標,表明儲量增加與儲量消耗之間的比例關系。2005年我國石油儲量替代率小于1,2006年我國石油新增探明技術可采儲量1.95億噸,同年采出的石油量為1.84億噸,儲量替代率大于1,說明我國新增的石油儲量可以彌補儲量的消耗。儲采比反映了目前國內剩余石油資源在當前生產能力下可供開采時間的長短。1990年以來我國石油儲采比一般在14~15之間,2006年石油儲采比為11,儲采比有所下降。總體上看,我國石油資源需要加強勘查工作,提高資源保障程度。
信息來源:石油科技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