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20多年,我國高技術產業實現了從小到大的轉變。力爭再經過20年的努力,實現高技術產業發展由大到強的轉變。主要目標任務是,做大做強企業,力爭一批自主發展企業進入世界500強;做強產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世界級產品和品牌;做大做強重點行業,培育一大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產業規模“千億元”以上的新興產業;做強做大重點地區,力爭達到目前韓國、芬蘭等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水平。根據上述目標任務,高技術產業要在發展思路、發展方式等方面進行必要調整,積極推動“五大”轉變。
■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由速度增長型向創新效益型轉變
從今后一段時期看,隨著跨國公司知識產權保護強化,以及我國土地資源供應日益緊張、勞動力成本和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逐步上升,高技術產業發展的主要約束條件將由資本約束轉向技術、資源與環境約束,必須更加注重自主創新,實現產業發展方式由速度增長型向創新效益型轉變。圍繞做大做強主導產業,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企業和產業。應選擇一批基礎較好、發展潛力大、關聯帶動強的重點領域,集中財力和人力,實施重點突破,努力實現跨越式發展。
■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由主要依靠出口向內需與外需、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協調拉動轉變
近年來,過高的外資依存度和外貿依存度給產業發展帶來較大風險。為此,應作必要的調整。一方面,要調整招商引資重點,積極承接跨國公司高技術產業高端制造業轉移,特別是國際高技術服務業轉移,更大規模、更深層次參與高技術產業國際分工與合作,進一步做大高技術產業規模。另一方面,要加快發展壯大內資企業。積極引導和支持國內中小企業給跨國公司配套,融入高技術產業全球生產體系。要建立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引導資金,實施創新創業工程,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大力支持留學生、華人華僑回國創業,孵育一大批具有創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要實施扶優扶強戰略,引導企業之間的收購、重組和兼并,加快培育若干產值上千億元的內資大型高技術企業集團。
■推動產業結構由以電子信息產業、高技術制造業為主向信息產業與生物產業等新興戰略性產業、高技術制造業與高技術服務業協調發展轉變
當前,世界新科技革命進入轉型期。信息技術進一步向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發展和轉型。生物科技的重大突破正在迅速孕育和催生新的產業革命,生物產業極有可能成為繼信息產業之后又一個新興戰略性主導產業。同時,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等也獲得迅猛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跨國公司進一步將生產環節以及應用性研究開發等高技術服務業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呈現出從簡單的加工組裝向上下游產業延伸的新特點。這些趨勢為我國加快做強高技術產業提供了歷史性機遇。面對新的形勢,“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時期,應對發展重點進行戰略性調整。一方面,要進一步提升信息產品制造業的競爭優勢,努力向上下游延伸,加快發展集成電路、軟件、新一代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等核心產業;另一方面,要把握新科技革命機遇,加快培育和壯大以生物、新材料和新能源為代表的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群體。要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業,形成高技術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協調發展的經濟結構。
■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由企業集中向產業集群發展轉變
集群化發展是現代工業特別是高技術產業發展的一般趨勢和必然規律。目前,全世界高技術產值主要是由少數產業集群創造的。從我國看,近年來高技術產業也呈現出良好的集聚化發展態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園區占全國高技術產業的比重在60%以上。但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目前我國高技術產業集聚方式主要是通過優惠政策把高新技術企業集中在一起,企業之間、產業之間、上下游之間的聯系較少,外資企業的根植性不強,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創新型產業集群。針對這種狀況,“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時期,要充分依托現有高新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加大高技術產業集群建設力度,推動現有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加大創新能力基礎能力技術設施建設,向專業化、特色化發展。要通過20年的努力,使3-5個高新區成為世界一流水平的高技術產業科技園區。
■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由注重以項目推動、政策優惠向體制創新轉變
高技術產業發展關鍵在于良好的體制和政策環境。當前,我國高技術產業做強做大面臨一些深層次的體制約束。一是科技與經濟結合不緊密,現行科技創新體制和體系分散、分割,國家財政科技投入效率不高。科技界存在比較嚴重的急功近利、學術浮躁甚至弄虛作假等現象,從事基礎研究、重大科技攻關所需要的“十年磨一劍”的精神已蕩然無存。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沒有真正確立。二是產用結合不緊密,相關領域體制改革滯后,嚴重制約產業發展。以醫藥行業為例,據有關資料,目前一個藥品的價值鏈分配格局大致為醫院占30-40%、醫生占10-20%、藥品經銷商占10%左右,生產企業僅占10-15%。又如,在通信領域,目前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利潤率要大大高于生產企業。三是投融資體系、財稅體制嚴重不適應增強自主創新的要求。比如在支持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方面,美國對應于高技術企業發展的種子期、起步期、成長期、擴張期等階段,相應地形成了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融資、銀行貸款等投融資鏈條,一環接一環地將自主高技術企業推向市場,而目前我國投融資體系還沒有這些功能。又如,在稅收政策方面,目前世界許多國家對高技術企業普遍實現消費型增值稅,而我國仍然實行生產型增值稅;在國內,對外資企業實行超國民待遇,使本就弱小的內資高技術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更加不利地位。這些問題已嚴重制約我國高技術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十一五”期間,必須加快建設以企業主體的高技術產業創新體系,加大高技術產業相關領域的體制改革力度,尋找和抓住新的切入點和突破口,為高技術產業自主發展能力的提高營造必要的體制和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