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勢觀察
當前煤電油運緊張,能源結構調整難度加大,能源效率水平偏低
“九五”末期,能源供求的相對短暫平衡為能源領域提供了進行結構和市場調整的機會。如電力行業關停燃煤小機組、引入“廠網分開”的競爭機制等。但是最近幾年,許多地方的能源消費增長過快,工業偏“重”,能效不高的小火電不僅沒有關停,有些地方又新上了。大量充斥劣質鋼材,缺乏綜合利用的煉焦能力的中小高爐競相上馬,使部分主要產品的平均能耗不降反升。
總體看,我國能源開發與節約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能源效率有所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能源效率水平依然偏低。
以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為例,2003年按現行匯率計算的每百萬美元能耗,我國為1184噸標準煤,比目前世界的平均水平高2.2倍,比美國、歐盟、日本和印度分別高2.3倍、4.5倍、8倍和0.3倍。當然,如果按照世界銀行推薦的購買力平價(PPP)計算,我國單位GDP能耗與歐美發達國家的差距將大大縮小,但考慮到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完成工業化,其交通出行和居民生活等不直接創造GDP的部門能源消耗很高;而現階段,我國消耗的能源主要來自創造GDP的物質生產部門,而“住”、“行”等不直接創造GDP的部門所消耗的能源很低,在未來20-30年里這部分能源需求將會快速增長。從這個角度看,即使目前我國按PPP計算的GDP能耗與美國或世界平均水平相接近,也不能說明我國能源效率水平就高。
從單位產品能耗與通用耗能設備的能源效率看,我國能源效率偏低的狀況就更加突出。按照有關部門的研究分析,2000年我國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輕工、紡織8個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其中,火電供電煤耗高22.5%,大中型鋼鐵企業噸鋼可比能耗高21.4%,銅冶煉綜合能耗高65%,水泥綜合能耗高45.3%,大型合成氨綜合能耗高31.2%,紙和紙板綜合能耗高120%。2000年,燃煤工業鍋爐平均運行效率65%左右,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5-20個百分點;中小電動機平均效率87%,風機、水泵平均設計效率75%,均比國際先進水平低5個百分點,系統運行效率低近20個百分點;機動車燃油經濟性水平比歐洲低25%,比日本低20%,比美國整體水平低10%;載貨汽車百噸公里油耗7.6升,比國外先進水平高1倍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能效水平與國外先進水平相比有很大差距,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國短期內可以將這些潛力全部挖掘出來。主要由于:(1)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目前我國處于工業化初中期階段,工業化本身就意味著對能源依賴程度較高;(2)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短期內難以轉變成為以油氣為主的高效能源消費結構,畢竟能源品質間在能源效率方面的差異,將使單耗水平、系統效率水平間的差距難以縮小。我國提高能效必須立足于調整經濟結構和改善能源結構,這也決定了我國提高能效任務的長期性和艱巨性。
我國節能工作面臨的難點
市場經濟條件下,節能優先不能自動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效果目前仍難以預料;高能耗工業有可能繼續發展;土地、礦產資源以及環境代價巨大。產業結構和終端需求的變化如果繼續向高能耗方向發展,僅僅靠技術性節能難以解決問題。如果不切實采取全面而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可持續發展的能源戰略難以實現。
“十一五”規劃能否真正引導我國從目前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大于1的情況改變為彈性系數在0.5左右,是決定今后能源整個供需態勢的基本前提。“十一五”能源規劃要從全社會的能源消費和效率考慮,從發展道路著眼,不能局限于政府機構的有限職能。決定節能和能效目標能否實現的,首先是社會經濟結構和大的產業行業發展趨勢,是市場的發展方向。節能規劃要注重引導全社會節能。
“十一五”期間節能領域的工作重點
(一)建立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效目標
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們不可能照搬發達國家的能源消費模式和發展道路。因此,必須開拓新的發展道路,探索合理的能源消費模式。從能源消費和經濟發展的關系來看,選擇合理的社會經濟結構,引導社會能源終端消費行為,在影響能源需求的作用上,和依靠科學技術進步提高能效同樣重要。
“十一五”期間,必須強化對能源需求進行合理引導和管理。要在科學研究和分析的基礎上,經過多方論證達到共識,設立國家可持續能源需求總量和能源效率的社會控制目標,建立可持續的能源需求和能效變化預警指標體系,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和多層次多領域的能效技術和經濟目標,成為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內容。
(二)向低能耗方向有效調整產業結構
不斷調整經濟結構(包括行業結構、產品結構),降低高耗能行業和高能耗產品的比例,是提高我國能源效率的前提,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終端消費的發展方向決定了經濟結構的調整方向,選擇正確的消費目標模式,調整內需和外需之間的比例,將極大地影響今后能源需求總量和結構調整。
完善產業發展政策,在產業發展政策中強化節能概念,將能源效率指標作為產業發展政策的重要量化指標,落實到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工程設計、驗收指標體系中。在未來產業發展過程中,要保證包括引進項目在內的新建項目的能源效率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提升引進技術的門檻,杜絕國外處于淘汰地位的落后、低效技術和產品的盲目引進,倡導一流、高效技術的引進,推動產業技術水平向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方向發展,從源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平,降低能源消費。
我國產業結構向高能耗方向發展的趨勢,一方面源于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推動,但更重要的是我國在資源、土地、環境等外部性成本方面缺乏及時而必要的內部化,使高能耗產品和產業在我國的直接成本過低。一旦市場需求旺盛,高能耗產品和產業就成為集中的利潤追逐點。由于資源環境土地的低價出讓和使用,不但使高能耗產品的生產不斷擴張,也使我國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用建筑的發展長期處于低質高耗狀態,短期內反復拆除重建,大量投資形成的有效資產累積量低。這樣,浪費了大量的能源和其他自然資源。
我國目前面向外需的產業結構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我國的土地、環境、資源的高度消耗和破壞為代價,其中包括大量以礦產資源和高能耗為基礎的產品、甚至是能源資源的直接出口。這種發展片面追求直接經營者短期利益,忽視了全社會的利益,忽視了長期利益。
“十一五”規劃要從我國人民自身科學合理可持續的消費需求出發,重新研究和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問題,要使產業結構的調整從市場信號和政策法規兩方面得到引導。
(三)向社會公平和可持續方向引導社會能源需求
我國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目的是使全國盡可能多的人民能夠過上比較富裕的生活,享受到較好的物質和精神文明生活。
我們的發展目標要考慮讓中國大多數人都可以分享,而不僅僅是為少數人服務。其中能源服務就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的基礎。
在“十一五”能源規劃中強調節能優先,強調提高能源效率,就是要使更多的人民得到更有保障的能源服務。建設節能型社會,就要在需求管理方面對各種只有少數人可以享受得到的能源服務提出更高的能效標準要求,或實行更高的能源價格。例如,各種以公用事業定價提供的服務都應該對超量使用的用戶提高超額部分的價格,如供熱、供水、供電等。
對生活方式的引導要比建立節能型生產方式困難得多。必須看到,目前我國的節能法律和法規不完善、節能投入不足,公眾接受節約型消費觀念存在極大障礙。“十一五”期間,要在強化公眾節能意識方面有所突破。要安排一定的財力支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入先進的、環保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發展理念和生活理念,明確建立在新發展觀基礎上的社會發展方向,鼓勵社會合理的消費選擇。
(四)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對節能和提高能效的激勵機制
完善向節能傾斜的價格、財政、稅收、信貸等政策,引導和激勵企業和社會的節能行為。其中合理的能源價格體系是在市場機制條件下引導節能和提高能效的最基礎力量,如果價格信號不合理,促進節能必然事半功倍。“十一五”期間要把能源價格體系合理化作為基礎工作來抓。要改變過去對價格的管理著重討論生產成本變化而較少引進外部成本的傾向。應加緊研究能源消費稅的可行性,適時推行。要盡快實施和完善燃油稅。制定節能產品鼓勵目錄,對生產和使用目錄的產品和企業實行減免稅政策。探索采用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實行特別加速折舊的政策。學習國外經驗,研究實施能在生產和消費領域推動節能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導國家政策性銀行為節能項目提供貼息貸款,引導商業銀行向節能領域投資。倡導地方政府建立節能發展專項資金(或基金),支持節能技術的研發和推廣、節能工程的示范及相關的能力建設。
“十一五”期間應實施禁止能源直接出口和嚴格限制高能耗產品出口的政策。進一步變資源型產品的出口為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提高出口的經濟效益,以緩解“十一五”期間可能持續出現的國內能源緊缺狀況。制定鼓勵引進消化、研究開發、示范推廣先進節能技術的政策,推動先進節能技術的國產化和市場化,提升我國節能技術領域的整體水平。
(五)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全社會能源高效合理利用管理體系
健全的節能管理體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宏觀調控能源需求的基礎。“十一五”期間的重點包括:強化各級政府的節能管理機構并使其職能法制化和規范化,建立政府節能管理機構與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機制;節能政策的落實首先要靠組織落實,要改變目前政府節能管理人員過少,節能服務機構能力削弱的現狀。進一步加強能源管理、能源服務、能源監測和監督系統的能力建設;實施重點用能企業能效水平評價和公報制度,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能源統計體系;積極探索在公共財政框架內持續支持節能能力建設的扶持政策,增強全社會的節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