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化、市場化、民營化,是中國改革開放近30年來經濟發展進程中并行交錯的三條主線。制造業民營企業就是這三條主線交錯的匯合點。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中國企業間的競爭已經由初期單一的“價格戰”發展為以品牌競爭為核心的全方位競爭。對于制造業民營企業而言,品牌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顯。
一、品牌競爭力概念與指標體系
本文著重研究品牌與競爭力的關系。品牌競爭力是企業(綜合)競爭力的一種存在形態,在研究中我們發現,僅計算品牌價值難以全面體現企業品牌在市場競爭中的作用和能力。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經過反復研討,我們提出了“品牌競爭力”概念:品牌競爭力是企業品牌表現出來的區別或領先于其他競爭對手的獨特能力。品牌具有在市場競爭中顯示企業素質、生產技術、產品性能和售后服務水平,能夠引起消費者的品牌聯想并促進其購買行為的功能。因此,品牌競爭力實際上是一種以企業生產組織能力、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市場營銷與開拓能力等為基礎的市場占有能力。
如何衡量一個企業、一個產品的品牌競爭力?經過反復研究,我們確定了品牌競爭力指數的8項指標及各指標的具體權重:(1)主打品牌市場規模,21.2 ; (2)主打品牌注冊時間,8.7;(3)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強度, 14.4;(4)獲得專利數量,13;(5)新產品銷售收入比重,9.6;(6)是否為中國馳名商標,12.4;(7)是否為中國名牌(或商務部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10.3;(8)品牌傳播(主打品牌百度搜索紀錄),9.4。
二、民營企業品牌競爭力50強和最具品牌競爭潛力100家企業的遴選
我們在深入理論研討、廣泛開展問卷調查、合理設計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開展了品牌競爭力50強和最具品牌競爭潛力100家企業的遴選工作。
經過反復研討,最終確定了中國民營企業品牌競爭力50強的入圍標準:(1)制造業民營企業,且為集團公司本身而非下屬企業;(2)2004年銷售收入在20億元以上,且或者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者是中國名牌,或者在所在行業的民營企業當中位居前列;(3)如果2004年銷售收入在5-20億元之間,則必須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而且在所在行業位居市場份額前三名。
確定了50強入圍標準以后,100家最具品牌競爭潛力企業的遴選就比較容易了。一般而言,品牌競爭力指數比較高,但不符合上述三個標準的企業;或者符合上述標準,但品牌競爭力指數較低的企業,都可以是備選對象。另外,我們還將如下兩點作為重要參考,但并不作為必備條件:其一,是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其二,近幾年來企業是否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另外,100家潛力企業的遴選,也只限于制造業企業。
再有一點是,遴選上述企業的一個重要基礎,就是我們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問卷調查。在問卷調查的基礎上,課題組還利用其他相關數據庫按敲定的標準進行了企業篩選和重點調查。
在上述一系列工作基礎上,我們初選了100多家入圍知名民營企業。然后通過定向重點調查,我們又選出了另外沒有包括在問卷數據庫中的300多家知名民營企業。從這400多家企業當中,根據三條評價標準和品牌競爭力指數排序,最后確定了中國制造業民營企業品牌競爭力50強和最具品牌競爭潛力的100家企業。
三、品牌競爭力50強企業和最具品牌競爭潛力的100家企業比較
從表1可以清楚地看出,就品牌競爭力指數而言,50強企業作為一個整體,無論是平均分、最高分還是最低分,都遠遠高于100潛力企業。從具體得分情況看,100潛力企業中沒有得分高于80分的企業,70分以上的企業也只有8個,有一半多(52%)的企業指數得分低于50分。而50強企業的“強”則表現得很突出,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占了近一半,絕大多數(86%)的企業得分在50分以上。
從各分項指標來看,100潛力與50強企業在品牌競爭力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50強企業的市場銷售規模比100潛力企業大得多。絕大多數50強企業(43家)的2002-2004年三年平均銷售額都在10億元以上。而100潛力企業中,三年平均銷售額在10億元以上的不足2/3。在100潛力企業中,三年平均銷售額小于3億元的企業有27家,超過1/4。
第二,50強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的比例遠高于100潛力企業。在50強企業中,有接近2/3(64%)的企業獲得了中國馳名商標;而在100潛力企業中,只有不到一半(42%)的企業獲得了中國馳名商標。在50強企業中,有超過3/4(78%)的企業獲得了中國名牌產品稱號;而在100潛力企業中,只有一半(50%)的企業獲得了中國名牌產品稱號。
第三,就以百度搜索紀錄為代表的品牌傳播強度指標而言,50強企業得分遠遠高于100潛力企業。50強企業中,接近一半(46%)的企業百度搜索紀錄超過10000條,只有極少數(6%)企業百度搜索紀錄低于1000條。而在100潛力企業中,百度搜索紀錄超過10000條的企業只略多于1/3(37%),而有超過1/8(13%)的企業百度搜索紀錄低于1000條。
第四,就專利指標而言,50強企業得分要比100潛力企業高一些。在50強企業中,已獲得批準的專利數在20個以上的企業有24個,接近總數的一半;沒有獲得任何專利的企業只有7個,不到1/7。而在100潛力企業中,只有略高于1/3的企業專利數超過20個,另有接近1/3的企業沒有任何專利。
另外,50強和100潛力企業品牌注冊時間指標相對比較接近,但50強企業得分還是稍高一些。50強企業的平均得分是5.64分,而100潛力企業的平均得分是 5.35分。
但我們也同時注意到,100潛力有兩個指標的表現優于50強。這就是品牌出口強度和新產品銷售比重。
從表2可以看出,總體而言,100潛力企業的品牌出口強度指標得分高于50強企業。雖然100潛力企業中,沒有任何自主品牌出口的企業比重比50強更高(達到41%),但100潛力企業卻擁有更多自主品牌出口強度達到20%以上(得分大于3.6分)或40%以上(得分大于7.2分)的企業。這表明,大多數的50強企業主要靠占領國內市場獲得發展;而100潛力企業中,已經有超過一半的企業在積極開拓國內市場,而且打響自主品牌,其中對近1/5的企業而言,自主品牌出口已經占據了其全部銷售收入的近半壁江山。
從表3也可以看出,100潛力企業的新產品銷售比重得分普遍高于50強企業。其原因主要是:100潛力企業普遍規模比50強企業小,進入市場一般而言也更晚一些;100潛力企業更專注于某一產業;為了從先占者手中擠占市場份額,100潛力企業有更大的推出新產品的動力。
總體而言,相對于100潛力企業而言,50強企業的品牌競爭力的確是更“強”一些。在8個分項指標中,50強企業得分普遍高于100潛力企業的有5項;兩者得分差別不大,但50強企業稍高的有1項(品牌注冊時間指標);只有“品牌出口強度”和“新產品銷售收入比重”兩項指標,100潛力企業總體上得分高于50強企業。
從分項指標及其構成來看,可以說,品牌競爭力指數反映的是“當下”企業競爭力水平。但是,如果考慮到未來50強和100潛力企業競爭力的消長,則需要從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著手研究。調查與統計分析表明,當前50強企業的技術水平總體上高于100潛力企業。例如,50強企業擁有的平均專利數達294.12項,而100潛力企業只有34.58項;50強企業的全員勞動生產率平均為16.18萬元/人,差不多是100潛力企業平均數8.42萬元/人的兩倍,這也意味著50強企業擁有更先進的機器設備和管理系統。
但是,也應注意的一點是,100潛力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比重的平均值達15.09%,高于50強企業的13.46%;100潛力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的平均值達3.15%,高于50強企業的2.56%。與此相對應,100潛力企業的平均銷售利潤率達5.98%,平均總資產收益率達8.98%,都分別高于50強企業的5.65%和8.67%。這就是說,就“趨勢”和“潛力”而言,100潛力企業的未來發展不一定弱于50強企業。
如何解釋這種“反常”的現象?我們認為,這一現象恰好表明目前中國的民營企業還缺乏自主知識產權,自主技術創新能力不足問題也很突出。50強企業中,除了華為、飛躍等少部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技術創新體系的企業外,大多數企業依靠的還是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低成本優勢,通過低附加值產品的大規模生產(以中國的紡織和家電企業最為典型)來實現企業增值,沒有掌握或很少核心技術。而就專利而言,中國民營企業申請的專利大多是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專利,發明類專利所占比重比較低。即使是發明類專利,也往往是消化吸收、局部改進型專利,真正屬于原創型發明創造還很少。因此,缺少核心技術的中國民營企業,普遍面臨著規模越做越大、利潤越做越薄、成本越來越高、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壓力與日俱增的困境。即使是被我們選入品牌競爭力50強的企業,其中也有很多企業沒有掙脫上述困擾。
突破上述困境的出路可以有很多條,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加強企業自主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我們欣喜地看到,入選100潛力企業中雖然有很多規模仍較小、市場占有率也較低、品牌知名度更無法與50強企業相匹敵,但它們在技術研發方面的投入比例卻相對較高,因此它們更有可能在未來的競爭中占據主動。從技術發展的角度來看,這也表明了企業的品牌競爭力是隨時間動態變化的。長江后浪推前浪,現在還處在100潛力排行榜上的企業,可能過兩年就能躍上50強的臺階;而現在占位于50強的企業,則有可能從品牌競爭力的巔峰滑落下來。這就是說,自主技術創新能力將是企業品牌競爭力的核心所在,這就是我們課題組研究的基本結論。
四、進一步提升制造業民營企業品牌競爭力的對策建議
綜合上述分析,我們對于民營企業如何有效提升品牌競爭力,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第一,一定要把自主技術創新放在突出位置。一個企業只有擁有技術領先優勢,才能夠擁有持久的品牌競爭力優勢。這里所說的技術也包括設計等因素在內。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設計因素在產品營銷中所占的地位也越來越突出,需要引起更多注意。
第二,重視自主品牌出口。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必將進一步融合。在國內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的情況下,如果不能有效開拓國際市場,企業發展的空間就會受到限制,這是十分不利的。因此,企業必須注重開拓國際市場。但是,這里需要特別強調,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出口,重點是擴大自主品牌出口,而不是貼牌出口。單純靠貼牌是無法形成企業的持久品牌競爭力的。
第三,為保持企業在技術上的領先優勢,企業必須盡可能專注于某一行業,注重做特、做精、做好、做細、做透。在企業具有足夠經營資源之前,一般不宜實施行業選擇的多元化,否則就會對企業品牌競爭力的提升產生負面影響。
第四,政府也要為民營企業開展自主技術和知識產權創新提供盡可能多的政策支持、法律支持和資金與信貸支持。特別是對于中小民族企業來說,這一點更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