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能源需求也不斷增長,能源問題越來越受到各方面關注。首先,請您簡略介紹一下,“十五”期間我國能源發展的基本情況。
“十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成就顯著。2005年,我國一次能源生產總量20.6億噸標準煤,比2000年增長59.6%,年均增長9.8%,已成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產國;能源消費總量達到22.5億噸標準煤,也居世界第二位。能源的快速發展,保障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需要。
煤炭工業快速發展。2005年,煤炭產量21.9億噸。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建成了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現代化煤礦,一批以煤為主、多元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不斷發展壯大。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得到改善,百萬噸死亡率同比下降53.6%。
電力工業實現跨越式發展。2005年,電力總裝機容量5.08億千瓦,發電量2.47萬億千瓦時。電源結構趨向優化,水電、大容量高參數火電機組比重上升。西電東送等重點工程進展順利,農網改造基本完成,全國六大電網實現了互聯。
石油天然氣工業穩步發展。2005年,原油產量1.8億噸,天然氣產量500億立方米。西氣東輸一期工程建成,鄂爾多斯、塔里木、準噶爾等西部油氣田開發取得重要進展。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加快。2005年,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26萬千瓦,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8000多萬平方米,生物質燃料年生產能力600多萬噸。
“十五”能源發展為“十一五”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面向未來,我國能源發展站在新的起點上,但同時也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一是資源約束日益加劇。我國能源資源總量比較豐富,但人均占有量較低,特別是石油、天然氣人均資源量就更低。而“十一五”能源消費仍將保持增長趨勢,資源約束問題會更加嚴重。二是結構矛盾比較突出。我國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2個百分點,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和比較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帶來了許多環境和社會問題。三是節能降耗任務艱巨。我國尚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歷史階段,高耗能產業在經濟增長中占有較大比重,提高能源效率,減少能源消耗,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四是科技水平相對落后。與世界先進國家比較,我國在能源高新技術和前沿技術領域,還有相當差距,能源科技自主創新任重道遠。五是安全隱患不斷增加。我國戰略石油儲備體系建設剛剛起步,天然氣、電力供應不安全因素日趨增多,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維護能源安全任務艱巨。六是農村能源問題突出。農村生活用能商品化程度偏低,西部地區農民用能普遍不足,全國尚有1000多萬無電人口。
二、有人預言,能源將是影響未來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這里您能否介紹一下“十一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十一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兩大戰略思想統領能源工作,貫徹落實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的能源戰略,努力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以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支持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節約優先,就是把節約能源資源作為基本國策,堅持能源開發與節約并重,把節約放在首位,大力節約和合理開發利用能源資源,不斷提高能源效率。
立足國內,就是堅持把主要依靠國內解決能源供給問題,作為維護中國能源安全的基本方略,加快能源工業發展,增強國內能源供給能力。
多元發展,就是堅持以煤炭為主體,以電力為中心,加強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開發,形成合理的能源結構。
保護環境,就是高度重視環境問題,將環境保護作為能源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努力實現能源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加強合作,就是堅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贏,從維護全球能源安全的大局出發,充分利用各方資源、經濟、技術等方面的互補性,積極開展能源領域的國際合作。
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左右,這是基于“十五”時期GDP年均增長9.5%和當前經濟繼續較快發展的實際情況,按照“十一五”規劃綱要的要求,充分考慮經濟結構調整、增長方式轉變、節能降耗等因素,運用科學分析方法,做出的總體判斷。
三、請問要實現以上目標,在“十一五”時期我國能源建設應重點完成哪些任務?
“十一五”時期,我國能源建設的主要任務概括起來說,就是有序發展煤炭、積極發展電力、加快發展石油天然氣、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強農村能源建設。
第一,有序發展煤炭。一是加強煤炭資源勘探。增加勘探投入,加強規劃引導,推廣先進技術,合理開發煤炭資源。建立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減少煤炭開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二是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以神東、陜北、晉北等13個大型煤炭基地為重點,加快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鼓勵煤炭企業聯合重組,打破行業、地域和所有制界限,形成若干個億噸級產能的大型企業。三是加強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加快煤層氣開發,加強煤炭清潔生產,鼓勵煤炭洗選及低熱值煤、煤矸石發電等綜合利用。
第二,積極發展電力。一是優化發展煤電。建設大型高效環保機組,發展60萬千瓦級循環流化床電站,啟動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電站工程。在山西、陜西、內蒙等煤炭主要產地,鼓勵發展坑口電站,建設大型煤電基地;在經濟發達、能源短缺的東中部地區,重點建設港口、路口、負荷中心和增強輸電能力的大型電站;鼓勵富煤少水地區建設大型空冷機組;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電機組,到2010年關停5000萬千瓦,今年要關停1000萬千瓦。二是有序開發水電。把保護生態和做好移民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強水電基地的連續滾動開發,重點建設金沙江、雅礱江等水電基地和溪洛度、向家壩等大型水電站。加強東部發達地區水電挖潛改造,深度開發當地剩余水能資源。因地制宜地開發小水電,適當建設抽水蓄能電站。三是積極推進核電建設。堅持“以我為主,中外合作”,以市場換技術,依托重點建設項目,加快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實現先進壓水堆核電站工程設計、設備制造、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的自主化。四是加強電網建設。加快建設西電東送三大輸電通道和跨區域輸變電工程,繼續推進西電東送、南北互濟和全國聯網。加強區域、省級電網建設,加強城鄉電網建設和改造。
第三,加快發展石油天然氣。一是加大資源勘探力度。加強油氣資源調查評價,擴大勘探范圍,重點開拓海域、主要油氣盆地和陸地油氣新區,開展煤層氣、油頁巖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調查勘探。推進油氣勘探開發主體多元化。二是加快油氣資源開發。實行油氣并舉,穩定增加原油產量,提高天然氣產量。加強老油田穩產改造,延緩老油田產量遞減。加快深海海域以及塔里木、鄂爾多斯、柴達木和四川盆地等地區的油氣資源開發。堅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贏,擴大境外油氣資源合作開發。三是加快油氣管網建設。加快油氣干線管網和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逐步完善全國油氣管線網絡。建成西油東送、北油南運成品油管道。四是加強國家石油儲備基地建設,逐步建立國家戰略石油儲備體系。
第四,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一是大力開發風能,建成30個10萬千瓦以上的大型風電項目,在內蒙古、河北、江蘇、甘肅等地形成百萬千瓦風電基地,并網風電裝機達到500萬千瓦左右。二是加快開發生物質能,支持發展秸稈、垃圾焚燒和垃圾填埋氣發電,建設一批秸稈和林木質電站,擴大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產能力,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550萬千瓦。三是積極開發利用太陽能,發展地熱能和海洋能。四是實行優惠的財稅、投資政策和強制性市場份額政策,鼓勵生產和消費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
第五,加強農村能源建設。按照“因地制宜,多元發展”的原則,繼續加快小水電和農網建設,大力發展適宜村鎮、農戶使用的風電、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農村小型風機使用量達到30萬臺,戶用沼氣達到4000萬戶,太陽能熱水器保有量達到5000萬平方米,太陽灶保有量達到100萬臺,建成綠色能源示范縣50個。逐步解決邊遠地區無電人口基本生活用電問題。
四、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在“十一五”時期,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要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10%,請問這期間能源工作在節能減排方面有什么考慮?
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我國能源戰略和能源政策的重要內容。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2010年萬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22噸標準煤下降到0.98噸標準煤左右,年均節能4.4%,相應減少排放二氧化硫840萬噸。
具體說,在煤炭工業,要逐步淘汰技術落后、效率低、資源浪費和污染嚴重的小煤礦,采用高效、環保的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改造現有煤礦和選煤廠,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大力推進煤炭領域資源綜合利用,提高煤矸石利用率和煤礦瓦斯利用量。
在電力工業,實行“上大壓小”和節能調度,“十一五”期間要關停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積極發展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大型聯合循環機組。采用高效潔凈發電技術改造現役火電機組。推進熱電聯產。采用先進輸、變、配電技術和設備,降低電網線損。
在石油天然氣工業,大力推廣提高采收率技術,嚴禁在沒有伴生氣、凝析油回收配套條件下開采油氣田。進一步降低油氣自用率,基本解決天然氣放空問題,做好石油節約和替代工作。
五、經你這一介紹,我們對《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已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請問國家將采取哪些措施,確保這一規劃的實施呢?
主要有八項:一是建立規劃公布制度。各類能源規劃,要公開發布實施,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并以此引導企業行為,約束政府行為。二是嚴格核準建設項目。不符合國家能源規劃要求的建設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予核準,國土、環保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審核、許可手續,金融機構不予貸款。三是強化能源資源節約。要一手抓增加生產、保障供給,一手抓節約資源、能源替代。四是加快科技進步。優先發展先進適用技術,提升能源工業技術水平;加強前沿技術研發,為未來能源發展奠定基礎。五是深化體制改革。逐步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六是加快法制建設。盡快建立以《能源法》為基礎,《煤炭法》、《電力法》、《石油天然氣法》、《節約能源法》和《國家石油儲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支撐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使能源發展全面步入法制軌道。七是完善能源對外政策。適時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加強同能源生產國、消費國的合作,共同維護全球能源安全。八是健全應急保障制度。以應對大規模電網事故和石油天然氣供應中斷為核心,建立完善能源安全預警制度和應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