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逐步提高優質清潔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張毅 周英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按照近期通過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今后15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目標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和農村生活燃料短缺問題,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規劃》還提出了三個具體目標,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是,力爭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陳德銘指出,中國有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還有30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有非常豐富的可再生資源,能夠滿足開發利用的需求。其中,資源潛力大、發展前景好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比如,中國水能資源大概有5.4億千瓦,陸地風能有3億千瓦,海洋風能大概有7億千瓦左右;大概有2/3的國土面積,每年的光照時間在2200小時以上,太陽能資源非常好;每年農林業加工后的剩余物大概可折合的能量是5億噸標準煤左右;另外,中國還有非常豐富的地熱能和海洋能。(完)
我國發展生物燃料不會影響糧食安全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張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說,世界上用玉米生產生物燃料的做法比較普遍。我國的土地資源非常有限,將通過發展非糧作物和植物發展生物燃料,做到不占用糧田,不影響糧食安全。
他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中外記者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國發展乙醇等生物燃料,不是用玉米,而主要是用非糧食的物質,比如甜高粱、小桐子、文冠果等植物。這些植物大多生長在鹽堿地、荒地荒山上,利用這些東西,把它們轉變成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等生物燃料。
陳德銘說,我國現有四個企業利用糧食生產乙醇,每年的產量在102萬噸左右,但使用的主要是儲備糧中時間比較久的陳化糧。102萬噸乙醇中80多萬噸是用玉米生產的,還有20萬噸是用其他糧食和薯類植物。
他說,到2010年,我國非糧生物乙醇的產量計劃達到200萬噸,到2020年能增加到1000萬噸,非糧生物柴油產量達到200萬噸左右,使生物燃料總產量達到1200萬噸。這些生物燃料都不是用糧食生產,而是用荒坡荒地、鹽堿地上生長的甜高粱、小桐子等植物生產的。(完)
國家將采取五項措施應對發展可再生能源中的困難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江國成 張毅)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陳德銘4日表示,我國現在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很小,只有約8%。發展中的困難也很大,中國政府將采取五項措施來應對這些困難。
陳德銘指出,這些困難概括起來有兩個,第一是資源分散,能量密度低,如秸稈生物質原料分散在農村的千家萬戶。第二是技術不夠成熟,開發利用成本高,所以比化石能源的價格要貴一點。
為了克服困難,我國政府主要采取五個方面的措施:
第一,政策上加以積極引導,這包括價格政策。政府鼓勵使用風能和太陽能,成本高出常規能源的部分在全國分攤,這就是費用分攤機制。
第二,采取財政和稅收的優惠政策,包括建立專項基金給予補助,也包括減免稅收。
第三,培育市場。市場是十分關鍵的,市場的培育也包括對市場份額的強制和對市場環境的改善。比如,建筑商、房地產開發商要逐步在房地產開發中,安裝一些利用太陽能的構件等。
第四,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的能力建設,主要是指對這個方面的科研的投入、教育的投入以及人才的培養。
第五,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意義和利用方法、途徑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公民的意識,提高全民參與的程度。
我國將重點發展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張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下午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說,根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是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
陳德銘表示,近年來,世界經濟發展加快,全球能源需求迅速增長,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日益突出。大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減少化石能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減緩全球氣候變暖,共同推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國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經濟持續較快增長,能源需求不斷增加。2006年,能源消費總量為24.6億噸標準煤,其中煤炭消費量占69%,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成為制約中國發展的重要因素。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增加能源供應,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環境,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中國頒布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領域和保障措施。
他說,今后一個時期,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是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我們將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建設步伐,到2020年建成水電3億千瓦、風電3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3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180萬千瓦。積極鼓勵太陽能熱利用技術的應用,到2020年建成太陽能熱水器面積3億平方米。繼續推廣戶用沼氣和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加快生物質成型燃料的推廣應用,到2020年,實現沼氣年利用440億立方米、生物質成型燃料5000萬噸。積極發展非糧生物液體燃料,到2020年形成年替代1000萬噸石油的能力。
陳德銘透露,中國政府將采取強制性市場份額、優惠電價和費用分攤、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建立產業服務體系等政策和措施,積極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進步、產業發展和開發利用,努力實現規劃提出的,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總能源消費量15%的目標。(完)
陳德銘:中國將在環保前提下有規模地開發水電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江國成 張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表示,大型水電建設有利于減少大氣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是可控的。中國將在非常注意環保和解決好移民的前提下,有規劃地開發水電。
他說,中國的水力資源,能夠用于發電的在5.4億千瓦左右,主要分布在中國的西南部,在四川、云南、廣西、貴州,還有西藏一部分。到2006年底,實際開發的水電在1.29億千瓦左右,按照《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國計劃到2020年開發3億千瓦左右的水電。
有一些非政府組織對中國的水電開發有一些意見,但是根據我們所了解的情況,大型水電的建設雖然會帶來一些環境的影響,但更主要的是它對能源、對大氣、環境污染的減少能做出很大的貢獻。水電,特別是大型水電,對環境的影響是可控的。所以,我們在今后將繼續開發一部分水電,而且在非常注意環保和移民的前提下,有規劃地開發。
國家為什么要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 周英峰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說,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對我國的未來非常重要。
陳德銘4日在參加國務院新聞發布會時指出,“十一五”能源發展規劃與《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區別是:前者是五年時間的規劃,包括所有的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后者著重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問題,并且是十五年左右的長期規劃。目前,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資源、環境問題突出,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專門制定一個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對我們國家的未來非常重要。
陳德銘說,在過去的100多年,在西方工業化進程中,已經消耗的資源量占全球的60%左右。中國現在將近70%的能源消費依靠煤,這樣的能源結構給我國帶來很大壓力,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人類面臨著可持續發展能源的挑戰,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必須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調整能源結構。《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了從現在到2020年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即力爭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陳德銘認為,可再生能源對我國來講有一些特別的意義:第一,中國幅員遼闊,很多邊遠地區和農村還沒有納入電網的覆蓋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帶動這些農村地區的發展;第二,中國的經濟結構要轉型,增長方式要轉變,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產業和技術發展的一個新的抓手和重點;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世界面臨著很多共同的新技術創新問題,中國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過程中,有條件抓住機遇,在可再生能源技術領域實現較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