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街,一個區,一座城。深圳,北京,沈陽。一個通病,三種表述。斥資數億進行的深圳深南大道改造工程引發爭議一片;北京大興開發區,定位一改再改,“新瓶舊酒”迭出,土地撂荒依然;沈陽從渾南到沈北,舊傷未愈,新曲正酣。(《中國新聞周刊》11月9日)
正如新聞所說,深圳故事更多是
和諧社會的問題:納稅人的錢到底該怎么花?而北京和沈陽樣本則更多關乎科學發展觀:土地文章到底該怎么做?
但是,很多現象我們并不陌生,甚至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一出手就是幾十億,舊領導走了新領導又出新的宏偉城市規劃,這樣的事情并不少見。
一方面,一些地方往往是在缺乏準確全面信息、沒有經過專家咨詢和論證的情況下,由領導者個人拍板或者通過所謂的辦公會議敲定,主觀隨意性大,屢屢出現主觀決策、草率決策、重復決策、錯誤決策的情況。另一方面,決策過程的民眾參與程度低,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時,常常是由一個或幾個領導者說了算。
種種現象,不難證明公眾在城市規劃中主體地位的缺席。從公民參與城市治理的經驗來看,現代城市管理過程固然離不開行政機關,但如果沒有利益相關者特別是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則城市治理不僅效率低下,而且成本也會十分高昂。城市規劃可以體現領導者的意志,但應該有一定的穩定性,不能因為城市領導者的變化而不斷反復修改,更不能成為某些領導撈政績樹形象的工具。
由于缺乏有力的監督主體,在少數地方所謂的“決策時拍腦袋敲定,要錢時拍胸脯擔保,失敗時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在多次重大決策失誤后仍然逍遙當官,有些地方則對決策失誤責任過分強調客觀因素,不管決策不當造成多大的損失,誰也不用負責任。
中國式規劃病與公眾參與缺席密切相關,又與公共財政缺少公開性和公共性相關。政府是受社會公眾的委托,出于社會公眾的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從社會公眾手中集中一部分財力,以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設施等公共產品。既然政府財力是社會公眾的———公共資金,而辦的事情也是社會公眾的———提高公共產品,那么,因此而產生的政府收支過程就應當讓社會公眾了解,并監督是否按照社會公眾的意愿來安排收支。如果這道理成立的話,那政府財政的公開和透明也就是無須證明的公理。從這個角度來說,公共財政是民主理財的財政。而中國式規劃病的出現恰恰說明我們的財政還不是民主理財的財政。
相對于納稅人來說,財政資金是公共性的,因而必須公開和透明。因此,我們必須看到中國式規劃病后面隱藏的雙重缺失:公眾參與缺席和公共財政的公共性缺乏,二者是中國式規劃病產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