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文化部、信息產業部舉行合作協議書簽字儀式,就推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以下簡稱“文化共享工程”)和農村信息化綜合信息服務工程(以下簡稱“綜合信息服務工程”)合作共建,共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達成協議。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信息產業部副部長茍仲文出席簽字儀式并講話。
文化共享工程是2002年起文化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標志性工程。它采用現代科學技術,將中華優秀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與整合,通過互聯網、衛星、光盤等方式,實現優秀文化信息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共建共享;綜合信息服務工程是2006年起信息產業部組織實施的信息產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工程,旨在提高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探索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的多種路徑和運營維護模式,推動信息技術的應用和普及,促進農村信息化建設。
協議約定,在文化共享工程和綜合信息服務工程建設過程中,文化部、信息產業部充分運用各自優勢共同推進。由文化部提供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資源,通過信息產業部組織實施的信息大篷車、培訓教室、農村信息化綜合信息服務試點示范等途徑為農民提供服務,充分發揮文化共享工程豐富的數字資源優勢,定期更新適合農村地區需要的地方戲曲、專題講座、影視作品以及科技致富、農民進城務工技能培訓等優質資源,為廣大農民群眾開展服務,用健康向上、形式多樣的數字文化產品,滿足農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綜合信息服務工程為文化共享工程提供信息網絡、技術、產品、人才和服務支持。信息產業部組織信息大篷車加掛文化共享工程流動服務點牌子,農村信息化綜合信息服務試點單位加掛文化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牌子;信息大篷車優先培訓文化共享工程基層點人員,并與文化共享工程各級中心緊密配合,積極開展文化共享工程服務。此外,信息產業部在“村村通電話”、郵政“惠農”、信息技術“助農”等工程中,組織、協調電信運營、郵政物流配送、信息技術企業對文化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提供優先接入、優惠資費、優質服務,并推薦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產品。還將根據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共享工程所用設備及軟件要求,對國產相關設備進行性能與質量檢測,提供《文化共享工程國產設備與軟件推薦名錄》。
為使協議內容落到實處,近期,兩部將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信息主管部門下發《關于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與農村信息化綜合信息服務工程開展合作共建的通知》。通過合作,兩部將進一步加大向廣大農村地區提供優質文化信息資源的力度,提高農村信息化水平,加強信息技術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應用,促進農村文化生活手段的創新。下一步,兩部將建立并完善合作共建機制,因地制宜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推進共建共享不斷深入發展,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