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辦高技[2007]2936號
為貫徹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家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和發展,2008年我委將繼續組織實施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F將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專項目標及支持重點
專項目標:以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為依托,以“培育創新主體、完善基礎平臺、突破關鍵技術、提升創新能力”為目的,針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薄弱環節,通過產學研結合等有效形式,建設與企業發展相適應、代表行業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基礎平臺,支撐企業實現關鍵技術突破,提升企業和產業核心競爭力,促進我國產業技術進步與升級。
支持重點:重點圍繞國民經濟主要產業領域,特別是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裝備制造、農產品深加工以及節能減排、環保、戰略性資源開發、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等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領域,支持對產業發展和結構優化升級有重要帶動作用的優勢骨干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基礎設施建設。
二、具體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2007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得分70分及以上,且三年內未獲得過同類專項支持。
(二)項目主管部門應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專項實施原則和重點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見附件一),《資金申請報告》需由甲級資質的工程設計、咨詢單位編寫。
(三)項目主管部門應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等)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四)請項目主管部門于2008年3月1日前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件、項目匯總表(見附件二)等一式三份(包括項目匯總表的電子文本)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
(五)此項工作職能屬于省級發展改革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核后行文上報我委;此項工作職能屬于省級經貿委(經委)的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經貿委(經委)聯合行文報送我委;國務院有關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可直接申報。
(六)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附件:一、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二、項目匯總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