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還是15%,動輒以千萬元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額度,將取決于一紙由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認定的"高科技企業認證"。盡管包含認證標準的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尚未出臺,但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初步確定,以行業劃分的方式,對企業的高科技認定申請進行管理。
屆時,那些生產產品無法納入"行業劃分"的企業,或許將失去被認定為高科技企業的機會,而按照新近下發的《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一認證事關永久享受15%優惠稅率的待遇。
"行業"取代"產品"
據接近財稅部門的消息人士透露,新法實施后的高科技企業認證,可能會以行業進行劃分,而在此之前,高科技企業的認證,則以產品為基礎。
筆者了解到,新的認定辦法可能按照建筑、醫療等行業進行劃分,在每個行業下面編排產品的代碼。企業所申報的高科技產品必須先在國家鼓勵支持行業之列,才具備認定為高科技企業的資格。
在此之前,企業申報高科技企業進而享受稅收優惠的流程與口徑相對寬松。"當時企業認證高科技,只須向開發區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開發區辦公室核定后,最終由省、市科委批準并發給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上海左券律師事務所嚴錫忠律師說。
而以前的認定標準是按照技術與產品類別進行劃分,如屬于電子與信息技術、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等即可滿足高科技認定的前提。顯然,在這樣的權力架構中,高科技企業的認定權力,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手中。
"出身"讓位"高科技"
盡管以行業劃分為管理基礎的高科技企業認定方式收緊了認證口徑,但面對15%稅收優惠稅率的誘惑,高科技企業已經取代此前的"外資"、"高科技產業園區"等"企業出身",成為企業紛紛"追求"的對象。
根據國務院日前下發的《通知》,對舊稅收優惠政策如何與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銜接進行了規定,明確了企業原享受的30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過渡辦法。但也意味著過渡期結束后,外資的身份已沒有意義。
身為一家東北大型科技企業的財務總監,宮海算了一筆賬,此前,集團作為中外合資企業的高科技企業,之前早已享受了一系列的兩免三減半等優惠政策,由于企業歷史悠久,優惠都已享受完,如果不能被認定為高科技企業,即使是中外合資企業,仍舊要負擔25%的稅率,盡管此時,他所在的企業,已經把企業的注冊地遷入一個國家級高新產業園區。
他指出,按照新政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已經不再是企業的金鐘罩了,如果不能夠被認定為高科技企業,將意味著企業每年要多繳納幾千萬元的稅負。
刺激企業科技投入目前,相當一部分企業負責人對正在制定
當中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憂心忡忡。"如果產品不能在國家鼓勵行業目錄下,自己的企業可能不能夠被認定為高科技產業。"一化工生產企業的負責人表示出一些擔心。看到了越發收緊的審批口徑,有意申請高科技企業認證的企業,不得不做好準備,應對來自政策的考核。
實際上,在之前的政策中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也有應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相關規定,并要求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等。不過這些比例對于企業來說卻很少被正式"核算",很多規定會超出企業的實力,所以總是有了比例規定之后,企業通過一系列的辦法去盡力滿足,將其他的所得或成本劃歸到科技所得或成本中,對于新設立的標準,業內專家認為有促進企業提升科技投入比例的可能性。
"科技企業獲取認定是一件大事,首先讓自己的產品或服務過關是最重要的,成為相關行業中的產品,通過專家認證,使之符合高科技標準。其次等比例明確后,在研發費用上盡力達到要求,與取得的稅收優惠相比,投入的回報仍舊是可觀的。"宮海表示,"這次資格認證究竟由哪個部門主要負責,也是企業時下關心的問題,以提前做好變通的準備。"(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