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曾蘭
在《勞動合同法》剛開始實施的這段時間內,企業界對這部新法到底是怎樣的了解和感受?《中國企業家》調查結果顯示,七成企業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文進行修改、調整,超過一半的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某些條款有不同看法。大多數企業并未對新法做好相應措施,持觀望態度,等待實施細則的出臺。
七成企業希望重新調整《勞動合同法》
對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您的態度是?
調查結果顯示,53.66%的企業對其中的一些條款有不同看法,表示反對的有2.44%,17.07%的企業表示持保留態度,也有7.32%的企業表示無所謂,只有19.51%的企業表示完全認同。(參見圖1)
您是否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文進行修改、調整?
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七成的企業希望修改、調整相關條文,其中,有24.39%的企業表示迫切希望;另外,有17.07%的企業表示無所謂;同時也有12.20%的企業表示沒有希望修改的要求。(參見圖2)
對無固定期限合同持最大保留意見
您對《勞動合同法》中的哪些條文持保留或者不同意見?
調查結果顯示,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相關規定得到了最大的支持比率,有30.00%的企業選擇此項;其次是終止合同時要提供勞動補償,有28.00%的企業選此;另外,有18.00%的企業選擇有關經濟補償的相關規定;還有24.00%的企業選擇了其他,比如有關勞動派遣和外包的規定、支持保護員工權益的相關條款、部分條款不明等。(參見圖3)
您認為《勞動合同法》將會怎樣影響企業的用人成本?
調查結果顯示,接近三成的企業表示大幅提升,企業會難以承認;超過五成的企業認為有一定的提升,但還可以承受;不到兩成的企業表示小幅提升,對于利潤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只有很少的企業(2.44%)表示沒有影響。
您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將會對企業用人的靈活性、人員的流動性產生怎樣的影響?
超過六成的企業認為有所限制。其中,表示有較大限制,希望能對相關法規進行調整的占據比例超過一半,有53.66%,同時認為有極大限制的企業有7.32%。其次,有31.71%的企業表示有一定的限制,但無需調整法規,也有7.32%的企業認為沒有影響。
您是否擔心《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將會增加企業應對勞務訴訟的成本?
超過一半的企業表示擔心,其中非常擔心的有20.00%,有點擔心的有37.50%,同時,有37.50%的表示不擔心,也有5.00%的企業表示無所謂。
華為辭職事件不支持,但有情可原
對于華為、家樂福等企業采取的與員工重簽、解除合同的做法,您的看法是?
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企業表示不支持,但有情可原,此項占據比率最大(42.50%),其次是支持,認為這是合理行為(32.50%),另外,表示反對的還有15%,還有部分企業表示有其他看法(10.00%)。(參見圖4)
您或您所在的企業在2008年1月1日采取了哪些應對措施?
接受調查的大多數企業表示還未變動(31.71%),其次是重簽勞動合同(19.51%),然后是準備外包部分業務(14.63%),改為勞務派遣的有4.88%,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另外還有高達29.27%的企業選擇其他,比如修訂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以適應《勞動合同法》、加強對相關部門與員工進行培訓、增加員工福利有步驟執行新法等。
您認為《勞動合同法》將對企業哪些方面產生正面影響?
調查結果顯示,25.53%的企業認為可以建立企業與員工的和諧關系,21.28%的企業認為可以走出低成本競爭困境,19.15%的企業認為可以提高企業社會形象,只有8.51%的企業認為可以提升經營效率。另外,還有25.53%的企業選擇其他,例如可能有助于員工維權、企業的規范發展等,但也有人說起草者的愿望貌似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實質上類似于高校擴招,有將社會矛盾轉嫁之嫌。
企業高層管理者比普通員工更了解《勞動合同法》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中高層管理者比普通員工更為了解《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有近乎一半(47.06%)的企業高層管理者表示比較了解(比普通員工的16.67%高出了30.39%),另外還有29.41%的企業高層表示非常了解(普通員工20.83%),而知道一些,但不是很了解的高層只有23.53%(普通員工高達58.33%),同時,表示不了解的企業高層為零,但普通員工還有4.17%。(參見圖5)
在過去的幾年中,您是否通過相關的渠道參與了《勞動合同法》法規的制定、修改?
調查結果顯示,85.37%的企業沒有參與,只有14.63%的企業表示有過參與。
您所在的的企業中是否設立工會?
調查結果顯示中國的工會組織處于比較薄弱的階段。65.00%的企業沒有工會,15.00%的企業有工會,但對勞資糾紛的調解沒有實質作用,另外還有20.00%的企業表示有工會,而且對勞資糾紛的調解有積極作用。(參見圖6)
調查說明:
本次調查分別由兩個途徑進行,其一,在本刊雜志社數據中心隨機抽取了2000個樣本,發放問卷;其二,由本刊記者調查采訪中直接面對受訪者獲取答案。本次調查共歷時一個月,共收回收問卷45份,其中,民營企業回復比較踴躍,與此相對的是國有企業相對保持緘默。樣本企業構成如下:
民營企業占70.73%,國有企業2.44%,外商獨資企業17.07%,合資企業9.76%。同時,這些企業主要是生產制造業和服務業,分別占據比例是41.46%和29.27%,其次IT行業有9.76%,房地產7.32%,其他如零售、貿易、交通運輸等共占12.20%。樣本企業所在的人員規模分布如下:200人以內占39.02%,200人-1000人的占24.39%,1000人-5000人占4.88%,5000人以上占31.71%。營收規模是1000萬元以下的占15.00%,1000萬元-5000萬元的占17.50%,5000萬元-1億元的占5.00%,1億元-10億元的占37.50%,10億元以上的占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