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政府10日宣布更嚴厲的氣候環保新法規﹐規范油砂廠和火力發電廠﹐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加政府重申16 個工業2010年的18%減排目標﹐又公布新規則﹐為超額排污業者設立份額收購制度﹐以及獎勵減排成績理想的業者。
環境部長白諤德(John Baird)說﹐政府提出這些新措施﹐表示它要重視環保政策。反對黨和環保的議論者則說﹐環境部長一派空言。
根據新法規﹐在2011年以后興建的油砂廠及火力發電廠﹐都要遵守更嚴格的規則。到2018年﹐業者要有碳氣收集﹑儲藏槽或采用其他環保科技。
政府說﹐石油天然氣及煤業遵守新法規﹐本身即可達到2020年期待目標的一半以上。
此外﹐聯邦政府10日重申﹐到2010年﹐16個工業削減廢氣濃度18%﹐以后每年減少2%。政府說﹐16個工業依照這個標準減少溫室氣體﹐到2020年﹐氣體排放減少﹐比2006年少20%。不過﹐履行京都協議的國家計算廢氣削減量﹐均以1990年為基準﹐不是2006年。
對于個別公司的目標細節﹐包括未達目標的處罰﹐今年稍后時將公告。
政府又為排污量大的業者制訂新措施﹐協助它們完成指標﹐污染過度的公司可從環保計劃買抵銷份額。
抵免系統由《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監管﹐有資格抵免的計劃需經加拿大環境部核認及批準。
政府將核發抵免額度給公司﹐每個額度代表1公噸二氧化碳相等的排放量。
一些公司過去主動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政府會給它們分配抵銷額。
凡在1992年到2006年采取行動的公司﹐必須證明它們的行動超越平常營運情況﹐可申請一筆過的抵銷額﹐3年最多15百萬噸。
白諤德說﹐政府提出的新措施﹐是去年4月宣布嚴管所有大工廠的一環﹐包括主要制造業﹑石油﹑化學﹑鋼鐵及其他工業材料廠。
議論者則說﹐政府一方面承諾國內實施新的嚴厲法規﹐一方面催促美國當局放寬《能源獨立及保安法》(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的環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