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廣州市江南大道上某大型超市包裝采購負責人告訴記者,塑料購物袋的成本計算在產品銷售的價格之中,以往并沒有標識出來。而6月份之后,明碼標價塑料袋對超市來說沒有什么影響,“這可能會間接影響我們對供貨商的塑料袋的需求量”。
該位負責人以商業秘密為由并沒有透露超市的塑料袋供貨商,但她還是暗示,“大型超市有足夠的能力去生產自己需要的塑料袋,這本來就在我們整個超市的供應體系里。”
陳巧玲的一位朋友,就是生產塑料袋來供應中小型的社區超市。“供應超市的塑料袋,大家競爭上來看,沒有質量和價格上的差別。就是長期供應積累下來的業務關系,多是‘一家對一家’。”
針對超市供應塑料袋的企業,特點在于供應量比較穩定,而這類企業相對也更為正規。
但往往這類企業的主要利潤來源也并非塑料袋了。“塑料袋在塑料制品中只占相當小的比例。”廣東塑料工業協會會長符岸告訴本報記者,“我們對于該限制性條例的實施,行業協會還處在觀望階段。”
符岸對本報透露,目前為止,廣東塑料工業協會這邊還沒有具體的應對方案,但他還是表示,企業將會密切關注國家政策的變動,積極應對即將到來的行業調整。
被抬升的門檻
塑料袋國標的出臺,抬升了整個行業的門檻。
2月10日,國家相關部門公布的塑料袋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將在3月4日之前向社會征求意見。該意見稿不僅承繼此前的國家禁令,明確“規定其厚度必須大于等于0.025毫米”,還在很多方面給長久以來并不規范的塑料袋生產制造、運輸貯存、經營銷售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根據征求意見稿,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應為本色,其他塑料購物袋本體一般為本色或白色,也可以是其他顏色;塑料購物袋不允許有妨礙使用的氣泡、穿孔、塑化不良等瑕疵,袋膜應均勻、平整、無褶折;印刷塑料購物袋應油墨均勻,圖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準確,套印誤差應小于1mm,印刷剝離率小于20%。
征求意見稿還對塑料購物袋的提吊能力、封合強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學性能,以及塑料購物袋的包裝、運輸和貯存提出了要求。
“《意見稿》中的簡單一條,塑料購物袋還要明確標識生產廠家的名稱,很多小規模的生產廠都做不到。”陳巧玲說自己的經驗,“要做到這一點,生產成本就要大規模的提升。”
陳健珍告訴記者,“已經到了行業升級的關口,以往是低利潤促使企業們自發選擇改變,現在是政策迫使大多數不得不這么做。”
產業轉移與環保疑問
陳巧玲從10年前就開始不做簡單的購物塑料袋了,在“華勝塑料制品公司”的門市里,擺得更多的是塑料包裝袋或者看起來更為高檔的禮品袋、服裝袋、手袋等等。
“這樣10個包的利潤和那種塑料袋的20斤的利潤差不多。”是市場動力促使陳巧玲做出了生產上的調整。
這類塑料袋,需要的生產工藝更為高級一些,單從生產成本上來看,就需要高質量的聚乙烯來生產。原料價格比那種粗品的顆粒狀聚乙烯要貴上60%左右,而產出來的袋子總量,由于攤薄在每個塑料袋上的原材料多了,也會相應的下降1/3左右。
來自廣州市包裝技術協會的統計發現,從90年代末開始,珠三角生產塑料袋的企業收到成本上升、競爭趨禁、利潤下降等因素的影響,就開始積極的尋求產品升級和生產轉型,而一大部分低端的生產制造就向其他地方遷移。
這和陳巧玲的經驗相契合。她最早做這一行,設備和技術都是學著香港那邊,生產起來很容易,原料也并不難找到。
塑料袋登陸中國就是從廣東上岸的,深圳、東莞、佛山、廣州等珠三角城市都駐扎著相當多大中小型塑料制品廠。
目前,廣東全省擁有100個工人以上的大型塑料制品廠,數目在千家以上,那些專門制造超薄塑料袋的小廠更難以計算。總數來看,全國所有的塑膠制品廠有一半都在廣東地區。
據中國信貸風險信息庫統計獲得的全國數據來看,在統計的9萬家國內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當中,規模以上企業僅占1/10,幾乎沒有大型企業。
“塑料制造行業能夠在廣東快速生長,是因為行業門檻并不高,它并非高科技含量的東西,這里起步早,而內地其他地方起步晚,市場需求大。”陳健珍分析,珠三角的塑料制造行業,具有整個區域生產制造業低附加值等特征。
她還向記者透露,在廣東省2007年的產業調研中,設計產業結構調整方面的內容里就多次提及塑料生產制造業的轉型升級問題。
“我們可以認為從去年底到今年的六月份是一個行業調整的緩沖期,但實際上,市場環境的變化早就開始督促行業轉換生產經營的思路。”
低端的塑料袋生產制造開始向內地流動。目前在江蘇、浙江、河北、河南、山東、安徽、湖南、湖北等省市中,分布著數十個大型廢舊塑料集散市場,圍繞在這些集散市場周圍有著數量龐大的中小型塑料袋生產制造企業。
政策的效能不容低估。但行業對政策有更明確的期待。
陳健珍向記者透露,去年國家發改委在廣東召開了一個“包裝物回收”的座談會,會上更多的業內觀點是,國家應該鼓勵包裝物的回收才是環保的根本之道。
“你不僅要讓人家掏錢買,回收你也給他優惠,就跟你們做報紙的一樣,整個市場就會很節約,新的行業增長點也能出來。”陳健珍表示。
“簡單地規定2克以下的塑料袋不能生產使用并不合適。”站在塑料制品行業的立場上,廣東塑料工業協會會長符岸說得更加直接,“如果規定2克的塑料袋禁止使用,那么是否意味著2.5克更環保?我們不排除消費者不得已使用3克、4克的袋子,這樣意味著更環保還是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