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和完善公安機關與電力企業工作聯動機制,有效防范、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偷竊電能、非法阻礙電力建設施工等違法犯罪活動,湖北省公安廳、湖北省電力公司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電力警務室建設的意見》。
湖北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指出,建立電力警務室,是適應當前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堅決遏制各類涉電違法犯罪活動的迫切需要;是強化警企協調配合、提高社會治安防范、管理和打擊效能的有效辦法;是構建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群眾監督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格局的具體體現。對于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各種涉電違法犯罪,減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維護供用電治安秩序,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意見》進一步明確電力警務室七項主要工作職責。一是協調和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和基層治保會等群防群治力量,廣泛開展護線、護電的聯動、聯防、聯管活動,推進電力設施安全防控網絡建設。二是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涉電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三是參與查處損失大、社會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協調、處理妨害電力設施正常施工的違法行為和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運行的違章行為,協調并參與查處破壞電力設施的安全責任事故。四是對電力生產、調度、配送等重點要害部位及重點線路、重要的施工現場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隱患,消除有可能誘發各種涉電案件和事故的不利因素。五是廣泛開展保護電力設施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和電力企業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六是依法督促、指導電力企業加強內部保衛組織的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開展業務知識和技能教育培訓,推動電力企業治安保衛工作規范化、正規化建設。七是完成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的各種階段性、專項性治安保衛工作任務。
該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要求,要通過建立警務聯勤工作機制、警務保障工作機制、警務協調工作機制、警務信息報送工作機制、警務監督工作機制,扎實、穩妥地推進電力警務室建設的發展。對警務室民警工作實行電力企業評議與公安機關考核相結合的管理制度,評議和考核情況作為民警評先評優的主要依據。
據介紹,該省公安廳在省電力公司設立電力警務聯絡處,并要求各地市(州)電力警務警務室2008年6月底前、縣(市)電力警務室2008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