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趙杰
國家促進就業工作開年即有“連響炮”:1月1日《就業促進法》剛剛實施,昨天國務院又發通知進行詳細工作部署。
昨天公布的國發5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今后國家在就業促進工作方面不但要強化政府各種領導責任,而且在財稅政策上將給予大力支持,并就完善小額貸款利率政策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財稅幫扶
《通知》強化了國家財稅政策對促進就業工作的作用,規定了有關殘疾人就業可享受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三年內可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根據《通知》,國務院要求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和擴大貸款范圍。經辦銀行可將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其中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負擔”。
同時規定要推動信用社區與經辦銀行加強合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進一步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力度,鼓勵利用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為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
“貸款貼息的相關規定對小規模創業可以起到很大的幫扶作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她認為,這些規定的作用很重要,特別是對零就業家庭開拓新的生活創收渠道有很好的引導和幫助作用。
孫潔認為,這一規定同時需要政府通過信息服務等方式給予方向性引導,“工作要更細化一些,否則可能由于過多的盲目投資創業行為而達不到預期目的”。
多層次扶持
《通知》規定要妥善處理現行政策與法律規定的銜接問題,“明確政策支持對象和內容,調整完善操作辦法,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提高政策的實施效果”。
《通知》規定要明確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領導責任。要求“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加強失業調控、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度。規定“要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對因國內國際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就業的行業和企業,以及失業問題突出的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制訂失業調控預案,實施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局勢穩定”。
《通知》明確了對下崗職工、零就業家庭、畢業大學生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促進工作內容。“《通知》延伸了促進就業工作的范圍”,孫潔認為,從過去的下崗職工到現在的就業困難人員全納入,“實現了多層次的就業促進”。
孫潔同時認為,《通知》可能會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而導致落實的效果不同,“因為具體操作在各地政府,而它們的負擔能力差異很大,特別是縣區一級政府的差距很非常大”。由此,她認為財稅等政策的落實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工作規定,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