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更加科學、公正,今年,國家質檢總局將從四個方面對評價工作進行重大改革,即在復評周期、雙向公開、申報門檻等方面做出相應調整。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已開展七年,為我國全面推進名牌戰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實際情況的不斷變化,特別是總局對評價工作的不斷規范,做出相應的改革和調整十分必要。此次改革突出了科學、公開、公正的原則,重點從四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是中國名牌產品復評周期由三年改為五年。對于絕大部分產品和企業來說,在三年周期內的企業狀況、行業格局變化不大,三年一次復評既增加重復工作量,又增加企業負擔。從2008年開始,中國名牌產品的復評由三年改為五年,原定2005年到期復評的87類產品今年不組織復評,有效期延長至2010年。其他中國名牌產品的有效期依次順延。同時,繼續加強對中國名牌產品的日常監督,一經發現問題,立即取消名牌稱號,堅持不搞終身制。
二是提高中國名牌產品的申報門檻。今后,名牌產品申報門檻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銜接,除銷售量、銷售額或出口額之外,增加稅收、節能、環保、安全生產、加入電子監管網等指標,從而一方面加大名牌評價工作的導向力,另一方面更全面地考核企業素質。
三是評價工作實行雙向公開。從今年起,申報企業的所有申報數據全部上網,實行兩級公示(以前僅公示主要申報數據),接受社會對申報企業的監督。評價通則和各類產品的打分細則也將全部上網公開,接受企業對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監督,進一步提高評價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四是加大對企業申報數據的審核把關力度。今年的名牌評價工作中,各級質監部門將與統計部門建立合作機制,共同對企業申報數據進行審核把關。<REC><字段0>=
質檢部門聯手統計部門為名牌申報數據嚴把關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申報中國名牌產品有關統計數據核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質量技監部門和統計局要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共同對企業申報中國名牌數據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數據客觀真實。
《通知》指出,各地質量技監部門和統計部門要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協調配合,建立合作機制,共同把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建立有效的申報程序、審核機制和工作制度。統計部門要指導企業規范、誠信、準確填報中國名牌產品申報數據。質量技監部門要對企業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凡是沒有統計部門統一格式蓋章的,一律不得受理。對公示期間出現統計數據投訴情況,要盡快交由統計部門調查核實,根據調查核實的結果進行處理。對于偽造、篡改統計證明或統計數據的企業,一律取消申報資格。
《通知》規定,申報中國名牌產品的企業,其申報數據中,企業總銷售額、總銷售量以及該企業申報品牌產品的銷售額、銷售量等統計數據,必須經過統計部門確認。統計部門要對照經常性統計數據庫中的數據、經濟普查數據以及掌握的其他相關數據和有效證明,對企業申報的有關數據嚴格核查確認。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名牌申報數據的真實與否直接關系到評價工作的公平、公正。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申報數據的核實工作,要求相關統計數據必須經當地統計局、海關等部門審核和蓋章之后才能進行申報。此次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通知》,目的就是通過建立兩部門的合作機制,進一步嚴格審核相關統計數據,確保其客觀真實,共同維護名牌評價工作的科學、公正、公平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