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記者日前從環保總局了解到,我國將建立全新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運用市場力量來治理污染。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我國將盡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及生態補償機制;排污費標準要達到或高于補償治理污染的全部成本;適當提高城市居民水資源及污水處理費用,加大推行用水超定額加價的力度,對國家產業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的高耗水企業實施懲罰性水價;通過價格機制,促進中水回用。
我國將建立包括稅收、信貸、保險在內的完整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環保總局將和銀監會在近期出臺綠色信貸政策,未執行環評審批和驗收的項目、未按環保審批要求落實環保措施,依法被環保部門查處的企業將不能得到各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已發貸款也將被追回。(吳晶晶顧瑞珍)(據新華社北京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