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國家環??偩指本珠L潘岳9月9日在第十二屆“綠色中國論壇”上,首次提出了全新的環境經濟政策架構以及操作路線圖和時間表??磥?,面對愈加嚴峻的環境形勢,環境主管部門將一改過去以“環境風暴”進行執法的方式,而代之以更實際、更有針對性的環境經濟政策。
客觀地說,近年來對于日益惡化的環境形勢,環境主管部門并非毫無作為。比如,環??偩炙哪陙砀懔怂拇苇h評執法,對遏制局部地區的環境破壞趨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潘岳在此次論壇上坦承,四次環評執法靠的全是行政手段。這些手段雖是現有法規制度框架內的最大創新,在短時間內立竿見影,但長期效果卻十分有限。
為什么會有這樣結果呢?原因在于,這種以行政手段為主、末端治理的方式,在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特別在不少排污企業還是地方政府重要稅收來源的情況下,要遏止環境惡化的趨勢,顯然是行不通了。
在嚴峻的環境形勢面前,現在提出一套系統的環境經濟新政策至關重要。作為配置環境資源和調節環境容量的政策手段,環境經濟政策主要是用以解決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
現在,企業之所以“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除了環境執法部門執法力度不夠,處罰太輕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業缺乏守法的內在動力。而企業沒有動力,又與企業缺乏來自環境方面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關。環境經濟政策,就是要給企業這種激勵和約束,因為它是按照價值規律的要求,運用價格、稅收、信貸、收費、保險等經濟手段,來調節或影響企業的行為。
根據經濟學理論,環境問題是企業外部不經濟的產物,因此要解決企業的污染問題,也就須將這種外部不經濟內部化,讓企業通過自身的循環,消化污染的因素。而只有實施一系列的環境經濟政策、措施,才能迫使企業這樣去做。所以,構筑這樣一套完整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也正當其時。
事實上,發達國家的環保實踐已充分說明,環境經濟政策是將企業外部不經濟內部化的最有效途徑,也是政府干預環境保護的最佳途徑。目前,我國的環境經濟政策有一些,但種類不多,而且環境經濟手段只是作為法規制度尤其是排放標準的輔助工具,真正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并發揮作用的很少。例如,央行早在1995年就出臺了有關各級金融機構對“不符合環保規定的項目不貸款”的政策,但由于沒有配套措施,這項很好的環境經濟政策并沒有得以實施。至于環境稅收政策,則還處于理論研究階段。
從強化環境治理實效的角度看,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關鍵是要從行政手段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等綜合措施來解決環境問題。從潘岳講話透露的信息看,環保主管部門正在轉換監管思路,在與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合作出臺綠色信貸的基礎上,擴大至與財政部、保監會、證監會、商務部等部門合作,聯合推出環境財稅政策、生態補償政策、綠色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等措施,并加強對出口企業環境管理。
據悉,國家環保總局將在一年內出臺若干政策,兩年內完成主要政策的試點,四年內初步形成中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磥?,一個系統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將要對各類企業的生產經營及其盈利情況產生實質性影響。在我們考察企業利潤的時候,有必要關注其社會責任,以及在這方面所要付出的經濟代價了。對那些嚴重影響環境質量的企業,要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