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3年水泥發證情況,全省共有215家水泥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到2008年3月24日有效期滿,需要換發生產許可證。除5家企業已經注銷生產許可證外,尚有210家企業需在3月24日前換發生產許可證。截止2008年4月28日,共有125家水泥企業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占應換證企業的59.5%,受理116家,占應換證企業的55.2%,實地核查115家次,核查不合格企業26家次,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率77.4%。在26家實地核查不合格的企業中,有22家企業是因為環保設施配備不齊全、無組織排放嚴重等環保原因審查不通過。截止目前,在本次換證工作中,共有52家水泥企業拆除96臺水泥立窯, 4家水泥企業拆除5臺回轉窯,合計淘汰落后水泥生產能力1011.6萬噸。經測算,每年可節電84974萬度,節約標準煤148.3萬噸,減少粉塵排放 12.14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758.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7.4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