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5月1日,廣東本地衛生界有消息傳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文簡稱疾控中心)主任鄧峰和副主任駱雄才,涉嫌經濟違紀問題,已經由廣東省直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實行“雙規”。
“兩人已經免職,”有接近廣東省衛生廳知情人士透露,“有關兩人的案情還在紀委的調查過程中。但案情原因,應該沒有人猜不到?!?
該知情人士言下之意,是廣東省疾控中心再次爆發腐敗的內因與兩年前的“羅耀星案”不無關聯。
2006年9月1日,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所長羅耀星受賄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羅耀星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各大疫苗銷售商賄賂款逾千萬之巨。羅最終被判無期。
記者獲得的權威消息,羅與鄧、駱關系甚密。“疫苗銷售的公關,和普通藥品不同?!痹趶V州從事藥品銷售代理工作的陳贛棟(化名)告訴記者,“疫苗銷售,要從找最上級去公關才有效”。
“特別是在,廣東實行疫苗集中采購那段時間,只公關最高層就可以了。”陳贛棟給記者補充強調說。
曾在抗擊“非典”中榮立三等功的羅耀星墜入利益深淵,不能不說與此“集中采購”的體制相關。而此番,曾榮立一等功、二等功的鄧峰、駱雄才發案,或將再次將該機制利弊推上風口浪尖。
“權力過度集中的機制,人被利益驅使的天性,出事兒就是必然?!敝槿侵行某鞘屑部刂行囊幻ぷ魅藛T向記者感嘆說。
鄧、駱、羅三人“鐵三角”
5月5日,廣東省衛生廳新任命的省疾控中心主任張永惠已經開始第一天的工作。這名前廣東省衛生監督所所長,開始接手這個“一、二把手都已被雙規”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省疾控中心更多的工作人員選擇了沉默來應對這場風暴,這讓整個中心顯得更為平靜。而這種風暴中的平靜,疾控中心在整整兩年前就已經歷。
“當時羅耀星被判,雖然說是一千多萬,實際上何止一千多萬?事實上,他也不可能獨吞了那筆錢?!庇袕V東本地醫療系統的人士分析,按照行業里的邏輯,錢要是他一個人獨吞,自然是玩不下去。
對羅所受之錢,按當時在同一個系統內同事的理解是,他們所經手的錢,并非個人受賄,多被用作單位小金庫性質支出,用于報銷賬外支出。
海珠區檢察院當時證據顯示: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作為一個科級單位,每年僅用于系統內的招待餐費就不低于60萬元。公訴人為其算了一筆賬,平均每個工作日,一天兩餐每餐1000元標準。
至5月5日,所知的消息是,鄧、駱二人涉嫌的經濟問題主要是收受采購設備和疫苗的回扣,“但對于涉案的具體金額,由于紀委初核后,進一步查實需要交給檢察機關”。
目前有多種不同說法,有消息稱“每人受賄金額不少于6000萬元”,而省疾控系統內部的一個說法則是“兩個人加起來超6000萬”,但這一數據,并沒有得到紀委相關方面的確認,但總體的一個指向是:“數額頗巨”。
兩年前,廣東疾控中心的窩案爆發,就曾引發社會疑問:“疾控中心10人案發,最高層的涉案者竟怎么只是羅耀星這么一個科級干部?”
鄧、駱與羅的“三人關系”有一個側面的觀照——有省疾控中心人員認為,鄧、駱為了提拔羅耀星,多年來“壓制”其他更有才能的業務骨干,導致一些抗非表現突出的骨干近年來先后離開該中心。
鄧峰是國家級的食品衛生專家,是省疾控中心的一把手。駱雄才長期從事寄生蟲病的預防控制工作,是分管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為羅耀星)的中心副主任。兩人被省直機關紀委"雙規"時,距離羅耀星被刑拘、批捕恰好2年。
一場“集中采購”試驗
廣東疾控中心接二連三的曝出驚天大案,不能不讓人反思藥品集中采購制度。
從2000年開始,廣東省全省各地的預防用生物制品統一由省疾控中心向生產商定購,在國內率先建立了省疾控中心統管預防制品的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
5月5日,廣州某大型醫院的CDC疾控中心科室負責人周穎(化名)告訴本報,“從這個時候開始,就可以認為廣東的疫苗采購工作分成了兩個步驟,前端和后端”。
前端主要就是省疾控中心來完成,后端就是由市縣各級衛生機構來完成?!扒岸思部刂行慕佑|疫苗供貨商,后端醫療結構接觸病患。前端與后端之間,就是醫療結構從疾控中心拿疫苗?!边@位負責人稱。
2000年,廣東省衛生廳就召集所有向廣東供應疫苗的供應商進行座談。座談的主要內容就是“為規范管理,疫苗供應商以后不能私自出售疫苗,要統一由省疾控中心進行調配,再逐級分配給下面的縣市”。
在這個座談會上,供貨商被告知,采購疫苗的數量、價格、廠家由廣東省預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這個委員會共有13人,羅耀星正是13名委員之一,并擔任主任。
“因為我們負責全省的疫苗規劃,廠商必須通過我們規劃所向他們購買疫苗,并通過我們規劃所獲得關于疫苗的最新信息,主要是要通過我們來取得大的經濟利益?!绷_在庭審中坦言。
陳贛棟分析,“這樣的集中采購規程,實際上讓藥品采購過程中的分散的權力集中了。也就是使得藥品代理商和疫苗代理商公關的思路上不同了?!?
這種不同在于,藥品代理商需要把藥品的出廠價和建議零售價之間的差價精打細算的分成好多環節,去打理不同的人,“大到一個省的藥品采購主管、醫院院長,小到一個醫院的臨床大夫、藥方打單員”。
但是疫苗代理商,就只需要集中像羅這樣的統一采購調配負責人?!凹谢鹆Φ慕Y果,自然是不容易發案,但一發案就是天大的案件。”
根據媒體公開披露,在兩年前,羅的案件中,涉及向羅耀星及其手下行賄的疫苗銷售商,包括廣州健業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經理柯某某賄送的600萬元,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廣州辦事處主任阮某某賄送的302萬元,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廣州辦事處主任黃某某送的260萬元,以及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駐廣東辦事處主任黃某送的364.5萬元。
5月5日,有廣州市市內某區衛生局局長告訴本報,“省疾控中心集中采購,再通過市疾控中心,一級一級把疫苗配給下來,采購的價格都是由上面直接定的,我們只是根據區內的情況,自己確定采購的數量?!?
羅耀星曾在一審中表示,某種疫苗能否進入廣東,是由廣東省預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員會來決定,他本人并無決定權;在貨款回籠和支付方面,羅的權力限于簽字證明拿了多少貨,而貨款的支付是由廣東省疾控中心的財務負責人和中心領導審批的,他本人亦無決定權。
在集中采購的運作邏輯中,羅只是這個采購權配售權集中的“金字塔塔尖”的一個代言人而已,此番鄧峰、駱雄才案發,原本分散于各地、各級的權力最后的集中點也將最終浮出水面。
集中采購制度利弊辯
對于“集中采購制”的利弊之辯,在廣東領先全國,率先試水時,就曾有廣泛討論。
“集中采購的方法,便于掌握全省疫苗的使用準確數量?!?月5日,外資藥品代理商肖琰給本報記者分析,因為以前未統一采購之前,存在全省疫苗數量不清的情景,不利于全省預防接種工作的開展,“統一采購后,省疾控中心易于根據全省各市一類、二類疫苗的使用量,了解可能暴發的疫情”。
一類疫苗是指計劃免疫疫苗,由政府集中采購。目前國內市場主要由中國生物技術集團下面幾大研究所承擔生產任務,外資和民資都未被允許進入。二類疫苗是計劃免疫外疫苗,本著“自主自愿、自費接種”的原則予以接種,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利潤空間也大。
陳贛棟告訴記者,一類疫苗的采購在幾個研究所之間競爭;二類疫苗就更要看廠家和代理商的“各顯神通”了。
他直言,很多疫苗的質量和免疫的效果并沒有本質的差別,于是如何獲得一二把手的點頭從而進入一個市場就成了一條捷徑。
但是,與陳贛棟談自己代理的經驗不盡相同,周穎依據自己的業務經驗,“其實,很多疫苗的免疫效果是有很大差別的。”周穎的肯定這項區別的同時,也表示了深深的困惑。
“不同的疫苗生物利用度不同,不同的劑型、配置方法不同,到了人的身體里面效果就不同。雖然短期內預防效果檢測不出來。但是以乙肝疫苗為例,能夠通過是否產生抗體來檢測疫苗是否奏效。但是有的疫苗難以產生抗體,至少從經驗上來看,比較難以產生抗體,但是這樣效果不明顯的疫苗,在來年,上面還是會采購?!敝芊f的困惑,似乎并不難回答。
記者在多方采訪之后,發現基層衛生局,中心城市疾控中心,大型醫院CDC科室對與“集中采購”這個疫苗采購的前端工作都不甚了解。
周穎坦言,“我們根據往年的情況,來做今年的計劃。計劃內的疫苗(一類),按照國家規定,省里和市里也會把指標分配下來;計劃外的,這個由醫生來推薦病人自愿接種,但是這個選項單也是上面提供的?!?
兩年前,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就曾指出,廣東省衛生廳這一做法的原意是為了遏制各級特別是基層防疫站通過非正常渠道購買疫苗,減少他們產生腐敗的可能性,但集中管理后卻又造成了疫苗管理權力的高度集中。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羅耀星案件對疫苗管理體制中的監管措施敲響了警鐘。
這一看法,在今天看來富于預見性。
肖琰卻仍然認為,“不在權力機制建立,而在醫療業務上看”,規范市場,能夠保證疫苗質量和供應?!耙郧按嬖诒┌l疫情后,疫苗拿不到的情景,統一采購后,全省一個口徑拿苗,數量大,便于拿苗”。
5月5日,一篇《廣東省疾控中心乙肝疫苗采購招標結果公示》的帖子悄然掛上網絡,其中對招標結果“產生質疑、進行投訴”的渠道和機構都明確在文中。(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