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西日報
5月20日電作為推進節能減排的一項重要措施,焦炭生產排污費的征收有力地推動了焦化企業的節能減排。今年1至3月,山西省焦炭集團公司代征焦炭生產排污費4.64億元,比上年同期的1.91億元增長142.93%,實現了首季開門紅。更為可喜的是,在足額交納排污費的過程中,山西焦化集團、太鋼焦化廠等大型焦化企業提高了解決污染的自覺性,不但能依照相關法規購置污染防治設施和化產品回收裝置,而且認識到高標準征收排污費對企業的長期利好性,加快了自身實施節能減排的步伐。
2007年1月,受省環保部門委托,“取之于排污用之于治污”的全省焦炭生產排污費由省焦炭集團公司代征。當年,該集團公司完成排污費代征18.5億元,這個數額相當于2003年至2006年四年征收額的總和。業內人士認為,2007年征收的焦炭生產排污費不僅金額高,而且覆蓋了全省所有焦炭生產企業,這在全國是絕無僅有的。
我省焦炭生產排污費征收大幅提高,得益于征收工作的三大變化。一是改變了征收方式。省焦炭集團堅持先繳費后運銷的原則,省、市、縣三級聯動嚴把公路運輸附票發放和鐵路發運計劃審批關,確保以產量定費、以發運征收。二是調高了排污費征收標準。根據新的《山西省焦炭生產排污費暫行收費標準》,按機械化焦爐的炭化室高度、環保設施配置及運行狀況進行分類,收費標準從噸焦18元到200元不等,使得焦炭生產排污費的征收有了大幅提升。三是加大了征管力度。各級環保部門進一步加大對焦炭企業排污費的核查、核定的力度,確保足額征收。(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