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目前來看,新的國家能源局的主體是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和原國務院能源辦,再加上原來國防科工委主管核能的部門,以及一些原來國家發改委體制內,與能源管理相關的一些司局,構成了目前的國家能源局的構架,兩位副局長也分別來自原來的能源局和國防科工委。”消息人士稱。
記者了解到,如此歸并的機構安排,其實與國務院對國家能源局的職能定位原則有關,在此之前,國家能源局的主要職能已經被確定為對石油、煤炭、電力、天然氣、核能甚至是可再生能源進行統一管理,而原來這些能源的管理權分散于國家發改委的各個司局。
消息人士稱,遵循這一原則,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等行業協會組織,也有望劃歸到國家能源局下進行管轄。
對此,張國寶表示,目前國家能源局對于能源管理的職能,主要集中于宏觀層面,即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能源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并承擔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不過消息人士告訴記者,國家能源局雖然統管能源,但無權為能源產品定價,這一職能仍然保留在國家發改委。“發改委主要職能負責宏觀調控,價格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職能?!彼f。
整合重任
“目前,能源已成為制約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中的瓶頸,為了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和復雜的國際能源形勢,就非常有必要從戰略發展的高度、從國民經濟全局發展的角度,對能源產業進行總體規劃,并進行統一、高效的綜合管理?!眹倚姓W院經濟學教研部教授董小君說。
他認為,這次改革建立“委+局”的管理模式,正是國家基于對能源行業進行集中統一管理的考慮。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能源辦、國家發改委相關的能源管理職責,以及國防科工委員會的核電管理職責將進行整合,一并劃入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局來統一管理。相比目前的分散管理模式,改革后的能源管理明顯趨向集中。
由于國家能源委員會只是一個議事協調機構,其常設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也由國家能源局來承擔。所以,更確切的說法是能源管理權向國家能源局集中。
然而,現實卻遠不是那么樂觀。在能源初級產品領域,擁有管理權限的,還包括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備司和礦產資源開發司負責勘探開采,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負責成品油市場流通,而長期以來作為煤炭主要消費方的電力行業管理權,也并未完全并入國家能源局,電監會仍然保持著相當的話語權。
“國家能源局正在做這方面的努力,力求能夠使能源領域的政策和發展方向統一并且互相協調,但是,這也很難到位,領導壓力也不小。”前述消息人士告訴記者。而此時,時任國務院秘書長的華建敏在解釋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時“循序漸進”的表態,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間——能源部或許不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