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李雁爭
昨天,業內權威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即將到來的災后重建中,國家稅收政策將會發揮較大的作用,相關部門可能出臺有利于災區醫院、學校、交通、通信、電力等公共基礎設施重建的稅收優惠政策和措施。
這位人士說,目前,全國稅務系統正在繼續做好本系統抗震救災的同時,從稅收政策和組織收入等方面積極支持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在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減免問題上,可以考慮對參與重建災區醫院、學校、交通、通信、電力等公共基礎的公司給予優惠。
此前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曾發布《關于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要求財政稅務機關貫徹落實好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可以適用于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優惠稅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資源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進出口稅收等。
“19日通知中的優惠是現行法律框架內的一般減免。”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預計,財政部和國稅總局還會推出針對本次地震災害的特殊減免。
在劉桓看來,在下列領域可以采取特殊稅收減免:取消對捐贈款項在應納稅所得額中的抵減限制,允許100%抵扣;對于捐贈的物資,允許減免流轉環節的增值稅;給予參與災后重建的房地產企業減免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另外,劉桓認為,應對受災地區納稅人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高起征點執行。這樣可以使不少納稅人免去納稅義務,從而促進災后重建工作的展開。
浙江省溫嶺市政協委員江勇兵,則建議對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酌情給予減征個人所得稅半年或一年的照顧。